评价报告名称 | 彭泽大浩山矿业有限公司兆吉沟金矿9 万吨/年选矿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彭泽大浩山矿业有限公司是2010年2月8日成立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人为郭薄义,注册资本7000万元,住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浩山乡,经营范围许可类有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选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彭泽县兆吉沟金矿矿段位于大浩山金矿普查区,大浩山金矿普查探矿权于2005年4月由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九一六大队取得,在区内开展了预查、普查。2010年6月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九一六大队委托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交易中心进行“招、拍、挂”公开**给东方集团彭泽矿业有限公司(2015年6月更名为彭泽大浩山矿业有限公司)。2020年6月,彭泽大浩山矿业有限公司申请重新划定矿区范围,将与**赣皖七县中心县委旧址景区范围重叠部分调出项目矿区范围。2020年9月,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同意了划定申请,并下发了划定矿区范围批复(赣采复字[2020]0011号)。划定矿区范围由21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为0.784km2,开采深度由:+686m至+0m。 2021年4月公司编制了《彭泽大浩山矿业有限公司兆吉沟金矿地下开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对矿区进行采选。2023年12月取得了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彭泽大浩山矿业有限公司兆吉沟金矿9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赣发改产业〔2023〕935号,同意了兆吉沟金矿9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建设。现公司拟开展项目选矿厂工程建设。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戴立平 | 1700000000100101 | 018974 | |||
项目组成员 | 戴立平 | 1700000000100101 | 018974 | |||
张枭 | S011032000110193001024 | 037118 | ||||
陈煦 | S011035000110202001275 | 040553 | ||||
报告编制人 | 戴立平 | 1700000000100101 | 018974 |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S011035000110201000616 | 026187 | |||
过控负责人 | 王立 | CAWS350000230200190 | 031929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1800000000100060 | 013789 | |||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项目场地挖方上方边坡坡陡,上下方无截排水沟;边坡应进行降坡和加固,设置**的安全平台,下方设置挡墙;并根据当地气象条件,计算汇水面积与汇水量,合理设置边坡上方截水沟和边坡下方排水沟。 项目场地填方边坡的边坡未井下压实,边坡上、下方的无截排水沟;边坡应进行压实,并根据当地气象条件,计算汇水面积与汇水量,合理设置边坡上、下方的截排水沟,截排周围的汇水。 | |||||
评价结论 | 总体结论:彭泽大浩山矿业有限公司兆吉沟金矿9 万吨/年选矿工程项目的厂址、总平面布置和拟设置的场所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能够实现安全运行的目标。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4、3、24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5.20 | |||
勘察现场人员 | 戴立平、张枭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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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反馈情况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