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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预评价
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尾矿库二次加高扩容工程安全预评价
更新时间:2025-10-22

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尾矿库二次加高扩容工程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6日成立,位于赣州市上犹县营前镇焦里村境内,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人陈雅博,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14°18′30″~114°19′00″,北纬25°52′35″~25°53′47″。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铅矿、锌、钨、银地下开采、销售。

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尾矿库位于焦里钨银铅锌矿区,处于上犹县水岩乡井子村坑尾自然村境内,为山谷型尾矿库。

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尾矿库于2013年由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设计,2014年8月开始施工建设,2015年4月竣工开始试运行,2015年11月完成竣工验收,2016年1月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9年1月完成延期换证,2020年8月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尾矿库加高扩容工作,2020年10月21日取得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的《关于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赣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0〕46号),之后委托驻马店市黄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云南润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监理,2021年12月完成加高扩容竣工验收工作,经过延期,现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16]M1692号,**期为2025年01月18日至2028年01月17日。

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尾矿库为山谷型尾矿库,初期坝为透水堆石坝,坝顶高程为330.0m,初期坝高25.0m,后期采用上游式尾矿堆积坝,加高扩容后*终坝顶高程为380.0m,堆积坝高50.0m,总坝高为75.0m,总库容为为503.14×104m3,尾矿库为三等库。尾矿库初期坝以上总汇水面积3.53km2,防洪标准取500年一遇。

目前尾矿库由初期坝、堆积坝、库内排洪系统(双格排水斜槽+连接井+排水涵洞+排洪隧洞+排水陡槽+消力池)、1#拦洪坝、1#分洪隧洞、2#拦洪坝、2#分洪隧洞和安全监测设施组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尾矿库平面布置图,截至2024年12月,现状尾矿库堆积坝顶高程为372.2m,现状总坝高67.2m,滩顶高程为369.8m,现状全库容387.51×104m3,现状尾矿库为三等库,原加高扩容设计*终堆积坝顶高程为380.0m,现剩余库容115.63×104m3,剩余**库容约92.5×104m3,剩余服务年限约4.5年;矿山现有储量较大,剩余库容及服务年限不满足矿山后期生产需要。

技改工程尾矿库尾矿坝下游1**范围无居民,不存在工矿企业等建构筑物,不属于“头顶库”;尾矿库不压矿;距赣江直线距离60**;不涉及保护区及生态红线;尾矿库所在沟谷较长,谷底平均纵坡9%,上游周边山体地形有利于尾矿库二次加高扩容工程的实施,因此为了增加尾矿库库容,延长服务年限,充分利用尾矿库所在沟谷地形,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对技改尾矿库进行二次加高扩容。

2024年12月,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地矿赣西地质工程勘察院编制了《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尾矿库二次扩容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报告》,2025年4月,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尾矿库二次加高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按照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要求,技改工程尾矿库为二次加高扩容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技改工程尾矿库二次加高扩容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施祖远

0800000000204014

010929

项目组成员

陈亮

S011035000110203001170

024378

邬长福

1200000000100179

007151

王文洪

1100000000300654

028971

报告编制人

施祖远

0800000000204014

010929

王文洪

1100000000300654

028971

报告审核人

田美智

1600000000201205

029616

过程控制负责人

 

1500000000301415

026290

技术负责人

吴至军

S011035000110201000582

006933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存在的问题:1、《可研》建设方案未明确尾矿坝浸润线的*小埋深控制指标;

2、《可研》建设方案未明确尾矿库监测系统各监测项目布设及监测要求;3、《可研》建设方案未明确尾矿排放坝轴线扭转的具体高程。

整改措:1、建议在下一步设计阶段应明确尾矿坝浸润线的*小埋深控制指标; 2、建议在下一阶段设计中,明确尾矿库监测系统各监测项目布设及监测要求;3、建议在下一阶段设计补充尾矿排放坝轴线扭转的具体高程。

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依据《可研》建设方案,结合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进行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尾矿库二次加高扩容工程后续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则尾矿库危险、有害因素的风险程度可以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尾矿库安全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尾矿库安全运行有保障。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2025年3月25日

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5月30日

勘察现场人员

施祖远王文洪

现场照片

图片17.jpg

评价人员

被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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