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92-8552077
当前位置:首页 >> 评价项目 >> 安全预评价
安全预评价
江西省页岩气投资有限公司湖口LNG储配项目二期工程增设常温压缩机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6-01-28

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省页岩气投资有限公司湖口LNG储配项目二期工程增设常温压缩机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省页岩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江西页岩气公司“该公司”隶属于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12日,注册资本金25000万元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二期工程由该公司投资建设;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二期工程位于湖口县****产业园区(原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区),地面积62955.29㎡,站场内主要工艺区包括LNG 储存、BOG处理、LNG气化、LNG槽车站和外输计量区、锅炉房等工艺单元。其中LNG储存区建有2座2.5×104m3储罐,BOG处理区设有2台BOG压缩机单台能力为O=5100Nm3h。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二期工程已完成建设,现处于竣工验收阶段

针对当前管网天然气供需平稳、应急调峰补气短时启动需求低的情况,实际运行过程中为减少BOG产生量,缩减运行成本,日常并不投用保冷循环,此时BOG产生量低于现有BOG压缩机的*低处理负荷。鉴于该工况是未来一段时期内三期扩建前常用的工况,因此建议在三期预留位置新增1台匹配该操作工況BOG处理能力需求的复热系统和常温压缩机

改造工程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天然气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液化天然气(LNG)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改造工程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该改造工程危险化学品的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改造工程生产过程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朱汝玲

S011032000110191000378

036142


项目组成员

朱汝玲

S011032000110191000378

036142



杨健健

S011032000110193001029

037091



陈润洪

1800000000100059

015387



陈煦

S011035000110202001275

040553



陈建彰

CAWS350000230300237

043089


报告编制人

朱汝玲

S011032000110191000378

036142



杨健健

S011032000110193001029

037091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S011035000110201000616

026187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立

CAWS350000230200190

031929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1800000000100060

013789

评价结论

江西省页岩气投资有限公司湖口LNG储配项目二期工程增设常温压缩机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然条件适宜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中的总体布局方案可行,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工程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工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该工程建设方案及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工程建设能够实现安全运行的目标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报告提交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勘察现场人员

朱汝玲、杨健健

现场照片

2.jpg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