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价报告名称 | 大余县鑫盛钨品厂牛斋钨矿牛岗孜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大余县盛鑫钨品厂牛斋钨矿牛岗孜尾矿库位于大余县浮江乡洪水寨村境内,距村部1.5km,距浮江乡**约20km,离大余县城约25km。库址北部有林业公路通过,出行3.0km便可接通大余——崇义县的二级水泥公路。库址南部有乡村水泥公路通往县城,交通尚属方便。 牛岗孜尾矿库于2008年10月由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勘察,2008年12月厦门紫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2009年7月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大余县盛鑫钨品厂牛斋钨矿牛岗孜尾矿库初步设计书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意见》(赣安监非煤项目设审〔2009〕036号),由于各种原因牛岗孜尾矿库未完成建设。依据大余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1月16号下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大余)应急现记[2025]01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大余)应急责改[2025]01号文件,大余县盛鑫钨品厂牛斋钨矿牛岗孜尾矿库自2009年7月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后,至今仍未完成建设,根据《江西省尾矿库销号管理办法》第五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尾矿库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单位应当申请销号:(三)已建设逾期*过3年未完成且未报备的。牛岗孜尾矿库应当完成闭库销号,因此大余县盛鑫钨品厂决定对牛岗孜尾矿库进行闭库治理。 2025年1月大余县盛鑫钨品厂提交了《大余县鑫盛钨品厂牛斋钨矿牛岗孜尾矿库闭库工程实施方案》,矿山自行进行了施工。闭库工程于2025年5月16日完工。2025年5月19日大余县盛鑫钨品厂组织有关专家对牛岗孜尾矿库闭库工程进行了现场验收,专家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大余县盛鑫钨品厂进行了整改,整改符合闭库工程实施方案要求。 根据《江西省尾矿库销号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现状堆积尾砂小于10万m3且总坝高低于10m的尾矿库,销号前应由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2025年3月,大余县鑫盛钨品厂委托我公司承担了牛岗孜尾矿库闭库后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施祖远 | 0800000000204014 | 010929 | |
项目组成员 | 陈亮 | S011035000110203001170 | 024378 | |
邬长福 | 1200000000100179 | 007151 |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4 | 028971 | ||
报告编制人 | 施祖远 | 0800000000204014 | 010929 |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4 | 028971 | ||
报告审核人 | 田美智 | 1600000000201205 | 029616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1500000000301415 | 026290 | |
技术负责人 | 吴至军 | S011035000110201000582 | 006933 | |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存在的问题:1、缺失安全警示标识牌,水位标尺;2、右坝肩边坡整治不到位。 整改措施:1、增设安全警示标识牌,水位标尺;2、对右坝肩边坡进行整治。 | |||
评价结论 | 大余县鑫盛钨品厂牛斋钨矿牛岗孜尾矿库闭库后尾矿库坝体稳定,排洪能力满足要求,闭库后尾矿库对周边环境不存在安全影响,尾矿库闭库后符合安全条件。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5年3月20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6月3日 | |
勘察现场人员 | 施祖远、王文洪 | |||
现场照片 |
评价人员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