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九江市创赢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票据交易、无仓储、无运输),无仓储,经营过程中经营人员不接触危险化学品。 (2)九江市创赢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涉及的溶剂型丙烯酸酯类胶粘剂(闪点≤60℃)、溶剂橡胶类胶粘剂(闪点≤60℃)、溶剂型涂料(闪点≤60℃)、溶剂型助剂(闪点≤60℃)等化学品,已列入**十部、局联合公告[2015]第15号公告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高毒化学品、管控危险化学品。 (3)九江市创赢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不储存危险化学品,也不摆放样品。因此该公司经营场所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该企业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根据原安监总局第55号令(安监总局79号令修改)编制的安全检查表评价:该企业基本符合原安监总局第55号令(第79号令修改)及其它相关法规、标准规定的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条件的要求。 (6)重点防范和重点关注 项目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应重点防范的危险特性为易燃、腐蚀、有毒。 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向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承担。 3、综上所述,九江市创赢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