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乔旭(九江)企业有限公司在役硫氢化钠、硫化钠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乔旭(九江)企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03年12月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320万美元,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主要从事化纤工业废液的处理和综合利用。该企业年处理化纤工业废液13600吨和综合利用工程一期项目(生产硫氢化钠)*早于2004年10月开始生产,于2006年3月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硫氢化钠(含30%结晶水),2009年办理了生产许可证的延期。企业于2011年2月建成了年处理化纤工业废液13600吨和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生产硫氢化钠、硫化钠)。至此,总的生产能力为年生产硫氢化钠(含30%结晶水)5900吨、硫化钠(含40%结晶水)2000吨。 企业于2012年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5年、2018年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许可范围为硫氢化钠(含30%结晶水,5.9kt/a)、硫化钠(含40%结晶水,2kt/a)。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许雄彦 | 联系电话 | 15979922629 | ||
项目组长 | 陈润洪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陈润洪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陈润洪、彭永进、戴立平、邹昌锴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秋枝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陈润洪、彭永进、戴立平、邹昌锴 | ||
现场工作人员 | 陈润洪、彭永进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年8月15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8月23日 | ||
其它 | 1﹑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工艺辨识结果 企业生产过程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硫化氢、硫化钠、硫氢化钠、氢氧化钠等。其中硫氢化钠(70%)为: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2;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2;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3(呼吸道刺激);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氢氧化钠为: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A;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硫化钠(60%)为:急性毒性-经皮,类别3*;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B;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硫化氢:易燃气体,类别1;加压气体;急性毒性-吸入,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天然气:易燃气体,类别1;加压气体。柴油为易燃液体,类别3。 在役装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涉及的硫化氢(过程产物,尾气处理)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高毒物品;涉及的天然气(燃料)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该在役装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2、重大危险源辩识结果 乔旭(九江)企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储存区域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生产过程危险危害性分析结果 该在役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导热炉爆炸、中毒窒息、容器爆炸、灼烫、触电、机械伤害、**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冻伤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化学物质危害、噪声、高温热辐射、粉尘危害。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4、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结果:该企业各单元作业危险程度为一般危险,为可以接受的风险。 5、采用安全检查表评价法对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进行进行检查,其结果为:项目厂址、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防自然条件影响、工艺设备设施、防火防爆措施、电气安全、常规防护设施、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有害因素等基本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6、企业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了事故应急预案,日常安全管理符合要求。 7、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及强制检测设施符合相应规范的要求。 8、生产过程中重点关注防范的危害因素为中毒和窒息、导热油炉爆炸、火灾、灼烫等,重点防范措施为:配齐各项安全监控设施,特别是硫化氢的监控和防范,并采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以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强人员培训教育,加强应急演练。 评价结论:经评价组评价,乔旭(九江)企业有限公司现场总体布局、车间设备布置情况与安全设计图纸一致(正规资质单位设计、变更),企业在役装置不涉及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企业技术负责人有相关化学专业学历,且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 乔旭(九江)企业有限公司在役年产硫氢化钠5900吨、硫化钠2000吨生产装置配套安全装置、防护设施以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在役装置风险可控,可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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