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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共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2-05-31

(正本)九江共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贸易调拨.doc(1).pdf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化评字(2022)070号

项目名称

九江共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九江共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18年9月11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东风嘉园小区1栋04-09门面,法定**人帅高磊,注册资本为叁仟万元整。公司经营范围: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矿山机械设备、装饰材料、耐火材料、建筑工程配套设备销售、煤炭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贸易、碳酸钠(不包括食用碱)、电石、苯、乙醇、煤焦油、氢氧化钠、煤焦沥青、甲醇、乙酸乙酯、溶剂油(闪点≤60℃)、环氧树脂(闪点≤60℃)销售(许可证**期至2022年5月13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组长

邹昌锴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邹昌锴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汝玲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冯美海

现场工作人员

邹昌锴

主要任务

评价组经过项目风险分析、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和类比调查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制订了评价实施计划。在此基础上,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了该企业在贸易调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选择了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逐项进行分析、评价,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控制对策措施;并与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后,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现场工作时间

2022.5

报告提交时间

2022.5

其它

(1)九江共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无仓储,经营过程中经营人员不接触危险化学品。

(2)九江共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所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电石(碳化钙) 、苯、甲醇、乙醇、氢氧化钠、乙酸乙酯、煤焦油、煤焦沥青、溶剂油(闪点≤60℃)、环氧树脂(闪点≤60℃)。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3)该公司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苯、甲醇、乙酸乙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辨识,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辨识,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涉及的苯属于高毒化学品。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辨识,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版)》,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涉及的甲醇、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4)九江共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不储存危险化学品,也不摆放样品。因此该公司经营场所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该企业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根据安监总局第55号令(安监总局79号令修改)编制的安全检查表评价:该企业符合安监总局第55号令(第79号令修改)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相关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条件的要求。

(6)重点防范和重点关注

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灼烫(经营化学品具有相应的危险、有害特性)。

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向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承担。

综上所述,九江共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落实评价报告有关建议后,风险可控,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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