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化评字(2022)067号
项目名称 | 景德镇森林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景德镇森林新能源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17年7月注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人龚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物醇基燃料、甲醇、乙醇、二氯丙烷、二氯乙烷、甲缩醛、醇基燃料、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120#溶剂油、丁醇、异丙醇、丙烯酸、丁醚、苯乙烯、**粉、硫磺、松香、锌粉、硫氢化钠、乌洛托品、双氧水、环己酮、二氯甲烷、燃料油、易燃液体批发、零售;货物道路运输(含危化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化品)、柴油批发(不含闭杯闪点小于等于60℃的柴油)。*一般项目:成品油储存(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经营场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山镇礼城村,现有员工5人。 景德镇森林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9年06月17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赣景危化经字﹝2019﹞000039号,发证机关为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期为2019年06月17日至2022年06月16日 | |||||
项目组长 | 邹昌锴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邹昌锴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汝玲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邹昌锴、冯美海、戴立平 | |||
现场工作人员 | 邹昌锴、冯美海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勘查及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年5月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06月 | |||
其它 | 1、危险物质辨识 景德镇森林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物品中,涉及的甲醇、乙酸乙酯、丙烯酸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涉及的双氧水、硫磺、锌粉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涉及的甲醇、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高毒物品、监控化学品。 2、重大危险源辨识 景德镇森林新能源有限公司埋地储罐区中危险物质的量未达到临界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危险有害因素 该项目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及坍塌、灼烫;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高温及热辐射、噪声。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4、该公司储存装置与防护目标间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规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 5、危险品经营条件、安全管理评价结果 该项目经营场所安全条件、重大隐患判定、安全管理方面符合要求;经营场所安全设施、有害因素、防火防爆及前置条件等方面经整改后符合要求,详见本报告表7-1,可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 景德镇森林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一致;不涉及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已取得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仓储经营项目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方面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可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