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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更新时间:2022-06-22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化评字(2022)088号

项目名称

江西长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江西长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江西嘉凌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于2022年6月注册设立,注册资金壹仟万元整,注册地点位于九江市柴桑区沙城工业园沙城大道18号,租赁于江西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1间办公室经营。现有员工12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法定**人:凌迎国。其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期至2022年6月27日止,登记编号:柴安经字[2019]000007,本次评价经营品种无变化),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技术推广,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文具制造,文具用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防水布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项目组长

邹昌锴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邹昌锴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汝玲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邹昌锴、冯美海、戴立平

现场工作人员

邹昌锴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勘查及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2年6月

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06月

其它

(1)江西长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无仓储,经营过程中经营人员不接触危险化学品。

(2)江西长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苯乙烯、吡啶、**、2-丁酮、2-丁氧基乙醇、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二甲基二氯硅烷、N,N-二甲基甲酰胺、二异丁基酮、环己酮、甲苯、甲醇、4-甲基-2-戊酮、甲醛溶液、2-甲氧基乙酸乙酯、2-羟基丙酸甲酯、溶剂油[闪点≤60℃]、1,3,5-**基苯、石脑油、双戊烯、1,2,4,5-四甲苯、1,2,3,6-四氢化苯甲醛、松油精、碳酸二甲酯、无水乙醇、乙酸乙二醇乙醚、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乙酸仲丁酯、正丁醇、磷酸、乙苯、异丁醇、乙酸酐、乙二醇乙醚、异丙醇、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2828类)等制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3)该公司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苯乙烯、甲苯、甲醇、石脑油、乙酸乙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辨识,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涉及的乙酸酐、**、2-丁酮、甲苯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辨识,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甲醛属于高毒化学品。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辨识,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版)》,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涉及的甲醇、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4)江西长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不储存危险化学品,也不摆放样品。因此该公司经营场所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该企业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根据安监总局第55号令(安监总局79号令修改)编制的安全检查表评价:该企业符合安监总局第55号令(第79号令修改)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相关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条件的要求。

(6)重点防范和重点关注

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经营化学品具有相应的危险、有害特性)。

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向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承担。

综上所述,江西长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落实评价报告有关建议后,风险可控,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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