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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金树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2-06-23

(正本) 九江金树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pdf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化评字(2022)002号

项目名称

九江金树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九江金树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06日,经营范围为液化石油气充装,钢瓶销售(以上经营项目**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资质证、批文经营),是一家从事民用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在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艾城镇艾城村,占地面积14亩。现有员工13人,其中技术管理人数2人,安全管理人数1人。站区内设有100m³卧式储罐3台、21.39卧式储罐1台,21.2m³残液罐1台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配备有循环压缩机和烃泵工艺流程的工艺管线以及残液回收系统,站区内储罐总容积(含21.2m³残液罐)为342.59m³,按现行《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对液化石油气站的等级划分,该站属五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项目组长

朱洪忠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朱洪忠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吴秋枝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冯美海、邹孝琴

现场工作人员

朱洪忠、冯美海、邹孝琴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1.3.15

报告提交时间

2022.6.19

其它

该站属五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主要从事液化石油气充装,钢瓶销售。

根据该项目的特点,本评价选择如下评价方法,(1)安全检查表法;(2)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3)事故树分析法;(4)事故后果模拟分析评价法;(5)危险指数法。

(1)该站属于五级液化石油气站,所涉及的液化气石油气属于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危险化学品,亦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及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

(2)该站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介质为液态烃类,储罐区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过临界量,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四级)。该站应向当地安监部门对该站设备设施进行备案,并按规范定期进行风险评估,保障该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3)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伤害、高处坠落、淹溺、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冻伤、噪声、高温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环境和管理失误。

(4)根据安全检查表法检查:站址、总平面布置安全条件符合性检查有2项不符合规范要求;燃气经营单位前置条件的检查有1项不符合规范要求;燃气装置安全条件的检查有2项不符合规范要求。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检查有2项不符合规范要求;重点监管的危化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的检查有2项不符合规范要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判定的检查有4项不符合规范要求。

(5)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评价结果:初始其火灾爆炸等级为“很大”,采取补偿后从“很大”降为“较轻”,危险等级达到了可以接受的程度。

火灾爆炸事故模拟和后果预测,1个15kg液化石油气钢瓶破裂爆炸时,其燃烧范围可达20m。1个100m³的液化石油气储罐破裂爆炸,燃烧范围可达约362m。

(6)该站应重点防范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包括:火源(包括静电)控制以及总图运输、特种设备及强制检验检测设备定期检测、计量仪表定期检查与维护保养、报警通讯装备及应急装备配备、应急演练、周边防护等。

(7)九江金树燃气有限公司总体布局应进行改造,以满足《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等**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站区内的燃气设施应认真落实本报告第8章节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后,风险可控,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可以满足液化石油气经营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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