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化评字(2022)081号
项目名称 | 江西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江西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于2016年8月注册设立,注册资金壹仟万元整,注册地点位于九江市柴桑区沙城工业园沙城大道18号。现有员工12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法定**人:孙晓艳。其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期至2022年7月27日止,登记编号:柴安经字[2019]000007);从事新材料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生产、服务、咨询、**、推广,皮革、塑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设备、五金交电及配件、机械及配件、基布、离型纸、新材料、煤炭、胶带、办公用品、日用品、电子产品、竹木制品、建材、装饰材料、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橱柜、家具生产、销售;玻璃及制品、钢材、铝材、腻子粉、水性油漆、涂料、销售;房屋租赁,自营或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项目组长 | 邹昌锴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邹昌锴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汝玲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邹昌锴、冯美海、戴立平 | |||
现场工作人员 | 邹昌锴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勘查及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年6月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06月 | |||
其它 | (1)江西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无仓储,经营过程中经营人员不接触危险化学品。 (2)江西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所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苯乙烯、吡啶、**、2-丁酮、2-丁氧基乙醇、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二甲基二氯硅烷、N,N-二甲基甲酰胺、二异丁基酮、环己酮、甲苯、甲醇、4-甲基-2-戊酮、甲醛溶液、2-甲氧基乙酸乙酯、2-羟基丙酸甲酯、溶剂油[闪点≤60℃]、1,3,5-**基苯、石脑油、双戊烯、1,2,4,5-四甲苯、1,2,3,6-四氢化苯甲醛、松油精、碳酸二甲酯、无水乙醇、乙酸乙二醇乙醚、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乙酸仲丁酯、正丁醇、磷酸、乙苯、异丁醇、乙酸酐、乙二醇乙醚、异丙醇、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2828类)等制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3)该公司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苯乙烯、甲苯、甲醇、石脑油、乙酸乙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辨识,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涉及的乙酸酐、**、2-丁酮、甲苯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辨识,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甲醛属于高毒化学品。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辨识,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版)》,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涉及的甲醇、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4)江西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不储存危险化学品,也不摆放样品。因此该公司经营场所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该企业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根据安监总局第55号令(安监总局79号令修改)编制的安全检查表评价:该企业符合安监总局第55号令(第79号令修改)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相关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条件的要求。 (6)重点防范和重点关注 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灼烫(经营化学品具有相应的危险、有害特性)。 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向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承担。 综上所述,江西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落实评价报告有关建议后,风险可控,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