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天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 |||
项目简介 | 江西天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18年02月09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壹仟万元整,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滨江东路1095号。其经营范围为新型建材研发、生产;石膏加工;石膏产品销售。 该企业30万吨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项目2019年12月完成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为20万吨石膏粉生产线(含石膏粉生产车间、配电房及科研楼),二期工程主要为2000万m2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含石膏板生产车间)。该企业一期工程已于2020年底建设完成,并于2021年3月开始试生产。石膏粉生产线主要涉及破碎、筛分、烘干、煅烧、及改性磨粉磨等工序,涉及物料有原料脱硫石膏、煅烧炉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成品石膏粉,其中铲车和叉车用柴油、检维修作业涉及使用液化石油气和氧气属于危险化学品。 本次安全评价范围为:江西天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的设备、设施、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和管理状况的安全评价,评价涉及的内容主要为: 石膏粉生产车间、配电房及科研楼。 公用工程:供配电、供水、供气设施等。 若评价项目的生产装置、工艺设施、储存状况及周边环境发生变化,本评价结论不再适合。 该企业涉及的环境、消防及产品质量等问题则应执行**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本评价引用的消防方面的法规标准与安全评价有关联,环境保护与消防应以其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生活区、自然灾害方面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只对涉及部分做一般性评述。 项目涉及的职业卫生方面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本评价只对涉及有害因素做一般性评述。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彭永进 | 1600000000200719 | 029070 | |
项目组成员 | 彭永进 | 1600000000200719 | 029070 | |
王 立 | 1500000000302030 | 031929 | ||
杨健健 | S011032000110193001029 | 037091 | ||
报告编制人 | 彭永进 | 1600000000200719 | 029070 |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S011035000110201000616 | 02618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戴立平 | 1700000000100101 | 018974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1800000000100060 | 013789 | |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序号安全隐患内容安全对策措施建议1带式输送机端头未设防护装置依据《带式输送机 安全规范》的要求,在带式输送机端头设防护装置2项目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建设工程应进行消防验收3企业未提供建构筑物的防雷检测相关资料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对综合楼、生产车间等建筑物进行防雷检测4部分操作平台边缘未设置踢脚板依据《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的要求,操作平台的敞开边缘设置踢脚板5厂内安全警示标志不足依据《作业场所及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的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6企业热风炉、沸腾炉、除尘器以及粉类料仓内部属于有限空间,企业未进行辨识,作业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且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企业应辨识作业现场存在的有限空间,如热风炉、沸腾炉、除尘器以及粉类料仓内部等,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完善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7主要负责人未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8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覆盖全员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9企业未提相**费缴纳供关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为从业人员缴纳**费10企业未提供应急演练相关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组织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11企业未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企业应与文阳公司等相关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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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江西天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址、周边环境符合法规标准要求;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机械伤害、坍塌、物体打击、**伤害、触电等,企业针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总体上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有关对策措施后,风险可控,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具备竣工安全验收的条件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1年6月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3月 | |
勘察现场人员 | 彭永进、王立 | |||
现场照片 |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