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评价报告名称 | 中萤发展有限公司下坑窝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中萤发展有限公司下坑窝尾矿库位于赣州市兴国县隆坪乡龙下村境内,位于兴国县城西北方向直线距离10**处,有乡村公路可以直达尾矿库,交通方便。尾矿库坝顶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5′53.71″,北纬26°22′14.32″。 下坑窝尾矿库由江西省冶金设计院于2010年7月设计,2013年2月由金溪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建设,景德镇市信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经试运行后于2014年3月通过由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竣工验收,2014年10月初次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过三年一次换证,现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期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3年10月28日,尾矿库从建成运行至2021年9月,因选厂增设了尾砂处理系统,尾砂不再入库,2021年9月13日尾矿库停用。 根据《安全专篇》,尾矿坝由初期碾压土坝+上游式尾砂堆积坝,初期坝坝顶高程为205.0m,初期坝高21.5m,堆积高程为220.0m,总坝高36.5m,总库容21.39×104m3,尾矿库为四等库。汇水面积0.033km2,排洪排水系统由单格排水斜槽+连接井+排水管+消力池组成,采用坝前均匀放矿的放矿方式。 下坑窝尾矿库现状坝顶高程为212.6m,已堆积2级子坝,还未达到原设计坝顶高程220.0m,但选厂增设了尾砂处理系统,尾砂不再入库,尾矿库已停用,现矿山正在进行采空区治理,需要对采空区进行充填,因此决定对尾矿库内尾砂进行回采,回采尾砂进入矿山尾砂充填系统,充填地下采空区,控制地压,尾矿库回采可降低坝高,降低尾矿库风险,尾矿库回采完成后重新进行评价和设计,按改建尾矿库规定执行后可恢复使用,为矿山后期发展提供充足的尾矿堆存空间,有利于矿山发展,因此决定对下坑窝尾矿库进行尾砂回采,回采尾砂浓缩后充填采空区。为此中萤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中萤发展有限公司下坑窝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可行性研究》,并委托我公司对该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施祖远 | 0800000000204014 | 010929 | |
项目组成员 | 吴至军 | S011035000110201000582 | 006933 | |
邬长福 | 1200000000100179 | 007151 |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4 | 028971 | ||
报告编制人 | 施祖远 | 0800000000204014 | 010929 |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4 | 028971 | ||
报告审核人 | 田美智 | 1600000000201205 | 029616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1500000000301415 | 026290 | |
技术负责人 | 杨 明 | 1500000000100248 | 026334 | |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存在的问题:1、尾矿库从业人员无工伤**和安全生产责任**。2、无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安全对策措施:1、企业应为尾矿库从业人员办理工伤**和安全生产责任**。2、企业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文件;有安全投入使用计划。 | |||
评价结论 | 建设单位依据《可研》建设方案,结合本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建议,进行中萤发展有限公司下坑窝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后续设计、施工、生产、管理,则尾矿库尾砂回采项目危险、有害因素的风险程度可以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下坑窝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安全条件可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 |||
勘察现场时间 | 2022年9月22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12月12日 | |
勘察现场人员 | 施祖远、王文洪 | |||
现场照片 | ![]()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