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危化验评字[2022]006号
项目名称 | 赣州市众鑫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五马液化石油储配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赣州市众鑫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位于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办五马工业园,法定**人为薛炜,经营范围为液化城镇民用液化石油气、车用液化天然气、民用气瓶、车用气瓶、燃气器材批发、零售。赣州市众鑫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五马液化气储配站储罐总容积为970m³(**容积为950m³),年供液化石油气量4200t(日*大灌瓶能力小于30t/d)。站内具备液化石油气储存、汽车槽车装卸、钢瓶充装、钢瓶残夜回收和外运、液化石油气倒罐。目前,该站已建成并申请验收。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薛炜 | 联系电话 | 13807971061 | ||||
项目组长 | 宋明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陈嘉鸣、周金鹏 | 报告审核人 | 邬长福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宋明、陈嘉鸣、周金鹏 | ||||
现场工作人员 | 宋明、肖竹新 | 陈嘉鸣、周金鹏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10、3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12.15 | ||||
其它 | 该站属于四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经营范围为液化城镇民用液化石油气、车用液化天然气、民用气瓶、车用气瓶、燃气器材批发、零售。 根据该液化石油气站的实际情况,报告将安全评价单元分为选址安全、总图及平面置、建构筑物合规性,工艺及设施、公用和辅助工程、安全管理四个单元。选择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进行评价。 1、该站涉及的液化石油气属于极易燃气体,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储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三级),瓶库、灌瓶间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火灾与爆炸、中毒、灼烫、**伤害、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等。 3、该站的选址、自然条件、总体布局、周边环境符合《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4、本项目无**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设施较齐全,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接地,爆炸危险环境电机按要求采用防爆型。 5、气站配备了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正常。 6、危险度评价结果:储罐区总分值为24分,为Ⅰ级,属**危险。储罐区液化气储罐设置了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液位、压力具备远传报警功能,并且出口设置了紧急切断阀。采取上述安全措施降低危险程度,满足安全要求。 7、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结果:在选定的4个评价单元中,作业危险程度均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8、重大事故后果分析结果:若液化气储罐发生爆炸事故,对人造成伤害的范围在爆炸半径37.8m之内,该范围内工作人员和建筑物等会造成较重破坏;而在94.5m之外,可以认为属于安全区域。 9、赣州市众鑫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五马液化石油储配站工艺设备和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安全管理机制运行正常,安全设施、措施达到设计要求和预期结果,可以满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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