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安评字(2023)008号
评价报告名称 | 濂溪区朗喆金钢石制品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濂溪区朗喆金刚石制品厂是一家于2022年05月13日注册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经营场所位于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产业孵化园4栋1楼。该厂主要经营范围: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为检查该厂全厂现有生产项目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是否符合**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为此,濂溪区朗喆金刚石制品厂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安全现状评价。 该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有酚酫树脂粉、三聚氰胺树脂粉、碳化硅、101聚胺酯胶粘剂及固化剂(甲组、乙组)等。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该企业生产时使用的101聚胺酯胶粘剂及固化剂属于危险化学品,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了评价组,并对委托方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解后,分析了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中毒与窒息、机械伤害、触电、**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坍塌、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噪声危害、高、低温危害、粉尘危害、不良采光等危害,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对存在的问题,评价组成员和委托方的陪同人员进行了及时的沟通,并提出了改进建议,企业对此进行了整改(见附件)。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选用了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了本安全评价报告,为委托方安全生产技术与安全生产管理决策及应急管理部门实行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依据。 本次安全评价范围为濂溪区朗喆金钢石制品厂位于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产业孵化园4栋1楼内生产场所安全设施的**性、符合性及配套的辅助设施的安全性和符合性、厂区总平面布置及周边环境的现状做出的安全评价;不包括该厂厂外的运输安全;若评价项目的生产装置、工艺设施、储存状况及周边环境发生变化,本评价结论不再适合。 主要针对该全厂现状评价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以及工艺、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组织、机构、人员、防护设施、作业环境及管理制度等。 该项目涉及的环境、消防及产品质量等问题则应执行**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本评价引用的**、消防方面的法规标准与安全评价有关联,环境保护与消防应以其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自然灾害方面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只对涉及部分做一般性评述。该厂4栋其他楼层,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朱洪忠 | 1500000000200337 | 026776 | |||||
项目组成员 | 朱洪忠 | 1500000000200337 | 026776 | |||||
王立 | 1500000000302030 | 031929 | ||||||
邹孝琴 | S011035000110203001181 | 040635 | ||||||
报告编制人 | 朱洪忠 | 1500000000200337 | 026776 |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S011035000110201000616 | 02618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戴立平 | 1700000000100101 | 018974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1800000000100060 | 013789 | |||||
评价结论 | 濂溪区朗喆金刚石制品厂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中毒与窒息、机械伤害、触电、**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坍塌、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存在的有害因素有:噪声危害、高温危害、粉尘危害、不良采光等,企业落实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完成整改后,其发生事故的风险程度可以接受,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3.4.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9.13 | |||||
勘察现场人员 | 朱洪忠、邹孝琴 | |||||||
现场照片 | 左一为企业人员,其他为评价人员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