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名称 | 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年产30万吨碎石建设项目配套设施(柴油罐区)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成立于2001年11月5日,是一家从事石料开采、加工、销售;商品混凝土销售个人独资企业。该企业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滩镇观前村,企业土地为企业租赁所得。该企业主要从事石料开采、加工、销售;商品混凝土销售。 2021年3月10日吉安市青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103-360803-04-01-775421),同意该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年产30万吨碎石建设项目立项。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年产30万吨碎石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滩镇观前村,占地面积169800㎡,现有912机碎石、75机碎石、69机碎石三条破碎生产线。 现企业拟在厂内建设一个配套设施柴油罐区,配套设施柴油罐区内拟设2台单枪加油机和2台0#柴油罐,分别为容积20m³的0#柴油埋地卧式油罐1台、容积50m³的0#柴油埋地卧式油罐1台、*大存储量为70m³,实际油品折算总容量为35m³(柴油折半),为年产30万吨碎石建设项目所使用的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洒水车等**进行加油服务,不对外经营。 该企业于2022年3月29日经吉安市自然资源局换发采矿许可证,**期至2030年6月29日。该企业于2022年7月29日取得了吉安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证书编号:〔吉〕AQBKⅢ20220011。 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柴油等。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项目各生产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况洪 | 1100000000200826 | 019540 | |
项目组成员 | 况洪 | 1100000000200826 | 019540 |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9 | 026813 | ||
陈嘉鸣 | S011035000110193001189 | 037242 | ||
报告编制人 | 刘于萍 | S011035000110202001272 | 041667 |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9 | 026813 | ||
报告审核人 | 邬长福 | 1200000000100179 | 007151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1500000000301415 | 026290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1800000000100060 | 013789 | |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 | |||
评价结论 | 1、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颁布〔2002〕;主席令第十八号修正〔2009〕; 主席令第十三号修正〔2014〕;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修正〔2021〕》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5年77号令修改)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符合**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 2、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要求。企业在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总平面布置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将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控制,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拟建的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年产30万吨碎石建设项目配套设施(柴油罐区)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规范的要求。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2.1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2 | |
勘察现场人员 | 刘于萍、龙镜生 | |||
现场照片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