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评价报告名称 | 吉安市豪迈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在役装置(500t/a环戊酮、50t/a D-扁桃酸等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吉安市豪迈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19日,位于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滩工业园B区富豪路,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人周晓*,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化工原料、精细化工(以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准)。 公司于2014年10月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吉安市豪迈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200t/a L-二苯甲酰酒石酸、500t/a环戊酮改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14年11月26日取得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吉市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4〕42号);2014年12月委托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编制了《吉安市豪迈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200t/a L-二苯甲酰酒石酸、500t/a环戊酮生产线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于2015年1月21日取得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吉市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5〕1号);2016年9月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吉安市豪迈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200t/a L-二苯甲酰酒石酸、500t/a环戊酮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于2016年9月21日组织专家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2017年5月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出具了《吉安市豪迈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扁桃酸生产项目设计诊断》。2017年12月委托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编制了《吉安市豪迈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100t/a D-扁桃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于2017年12月16日组织了专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2018年4月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出具了《吉安市豪迈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100t/a D-扁桃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2021年12月委托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吉安市豪迈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200t/a L-二苯甲酰酒石酸、500t/a环戊酮、50t/a D-扁桃酸生产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于2022年1月26日取得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吉市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2〕3号)。 该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08〕0487号,**期:2020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6日,许可范围:D-扁桃酸(100t/a)、环戊酮(500t/a)、酒石酸(200t/a)。其中D-扁桃酸经2021年12月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吉安市豪迈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200t/a L-二苯甲酰酒石酸、500t/a环戊酮、50t/a D-扁桃酸生产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产能由年产100t D-扁桃酸改为年产50t D-扁桃酸;酒石酸产品已停产,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该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取得吉安市应急管理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赣吉危化经字〔2021〕360800000063号),经营方式:批发、零售,许可范围:硫磺(50吨/年)。**期:2021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 该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取得吉安市应急管理局换发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赣)2J〔2021〕36080000002),品种类别:第二类,经营品种:甲苯、**、盐酸。**期:2021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2日。 该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取得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换发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赣)3J36088200002),品种类别:第三类,经营品种:甲苯、**、盐酸。 该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取得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赣吉危化经井开字〔2021〕3608210002号),经营方式:批发、零售(有仓储),许可范围:乙酸乙酯(30t/a)、无水乙醇(70t/a)、**(50t/a)、无水乙醚(20t/a)、甲苯(10t/a)、盐酸(9t/a)、三氯甲烷(40t/a)。 依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文件要求,2022年7月吉安市豪迈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吉安市豪迈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500t/a环戊酮、100t/a D-扁桃酸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诊断报告》;2023年1月委托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吉安市豪迈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500t/a环戊酮、50t/a D-扁桃酸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并通过了专家审查。 本项目使用的原料和产品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三氯甲烷、**、乙醚、甲苯、双氧水(20%)(污水处理用)、硫酸(98%)(污水处理用)、盐酸、环戊酮、氢氧化钠、乙酸乙酯、乙醇、柴油(柴油发电机用)、氮气(压缩的),其中甲苯、乙酸乙酯、三氯甲烷、乙醚等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三氯甲烷、乙醚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双氧水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项目各生产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刘于萍 | S011035000110202001272 | 041667 | |
项目组成员 | 刘于萍 | S011035000110202001272 | 041667 |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9 | 026813 | ||
丁丽华 | 0800000000303935 | 015653 | ||
陈嘉鸣 | S011035000110193001189 | 037242 | ||
刘 赟 | 1500000000301415 | 026290 | ||
报告编制人 | 刘于萍 | S011035000110202001272 | 041667 |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9 | 026813 | ||
报告审核人 | 邬长福 | 1200000000100179 | 007151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1500000000301415 | 026290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1800000000100060 | 013789 | |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
评价结论 | 吉安市豪迈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在役装置(500t/a环戊酮、50t/a D-扁桃酸项目)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一致,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要求,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安全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3.3.3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9 | |
勘察现场人员 | 刘于萍、龙镜生 | |||
现场照片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