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新界机电有限公司新增8050吨全自动造型线铸件技改项目安全验收 | |||
项目简介 | 江西新界机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17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工业园区创业园(泰垦路),并取得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66647788195。公司注册资本肆仟捌佰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人:黄仁庭。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泵、电机、空压机等机电产品及零部件制造、销售;零部件铸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营贸易管理货物及**经营管理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3年7月16日江西新界机电有限公司取得铸造车间房产证,房产证号:泰房字第2013-133号。建筑面积16458.65㎡。现在该厂区铸造车间内投资2250万元改建一条全自动造型线。 江西新界机电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取得泰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统一项目代码:2201-360826-07-02-686021。 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产业,因此,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产业,符合**产业政策。 本项目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有柴油(发电机燃料),以及在检修时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氧气(检修时)、液化石油气(检修时)。 项目使用的液化石油气(检修时)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江西新界机电有限公司年新增8050吨全自动造型线铸件技改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江西新界机电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自主编制了《江西新界机电有限公司年新增8050吨全自动造型线铸件技改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经公司内部评审后,提交终稿报泰和县应急管理局备查。 江西新界机电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新界机电有限公司年新增8050吨全自动造型线铸件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3年03月23日组织有关专家、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评审,设计单位按照评审专家组意见修改后,经评审专家组组长确认后出具备案稿,报泰和县应急管理局备查。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刘于萍 | S011035000110202001272 | 041667 | |
项目组成员 | 刘于萍 | S011035000110202001272 | 041667 |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9 | 026813 | ||
陈嘉鸣 | S011035000110193001189 | 037242 | ||
报告编制人 | 刘于萍 | S011035000110202001272 | 041667 |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9 | 026813 | ||
报告审核人 | 邬长福 | 1200000000100179 | 007151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1500000000301415 | 026290 | |
技术负责人 | 吴至军 | S011035000110201000582 | 006933 | |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1、车间内运输铁水的行车未安装限位器。 2、柴油发电机及储罐均设置在车间地下室,发电机与储罐间未采取防火墙分隔,且柴油储罐未设置防溢散措施。 3、厂房外围的柴油储存间未体现在设计总图中,且储存间建筑结构为钢构,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应采用符合存放要求的仓库进行存放。 4、车间内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足,如部分存在高温灼伤的场所未设置“注意烫伤”安全标志。 5、车间变配电间未设应急照明。 6、车间控制室未配备火灾自动报警。 | |||
评价结论 | 1、江西新界机电有限公司年新增8050吨全自动造型线铸件技改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运行良好,项目现场与总图及工艺平面布置图一致。符合**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和要求。 2、江西新界机电有限公司年新增8050吨全自动造型线铸件技改项目主体工程安全设施、安全措施基本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运行**;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满足主体工程生产安全的需要;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满足生产安全的要求。 3、江西新界机电有限公司已针对本报告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组织人员进行整,已落实到位,企业安全生产的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江西新界机电有限公司年新增8050吨全自动造型线铸件技改项目相关配套的设备和安全设施运行正常,企业安全管理机制运行正常,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达到设计要求和预期结果,可以满足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安全管理**,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3年7月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9月 | |
勘察现场人员 | 刘于萍、龙镜生 | |||
现场照片 | ![]()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