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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腾龙源**科技有限公司腾龙源吉安危化品储存分装复配及经营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3-12-11

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腾龙源**科技有限公司腾龙源吉安危化品储存分装复配及经营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腾龙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20日,并取得吉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2MABQK5GB5P。公司注册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园区二期金龙路。法定**人:吴诗明。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江西腾龙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2月24日取得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项目名称为:腾龙源吉安危化品储存分装复配及经营项目。项目统一代码为:2302-360822-04-01-318980。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31.34亩。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安监总局等十部门公告[2015]第5号)及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公告2022年第8号)等文件对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化学品进行辨识:项目涉及的硫酸、盐酸、双氧水、硝酸、氢氧化钠(固体和溶液)、次氯酸钠溶液、氯酸钠、氯酸钾、铬酸酐、高锰酸钠、高锰酸钾、硝酸钾、重铬酸钾、重铬酸钠、硝酸钠、亚硝酸钠、过硫酸钠、过硫酸铵、过硫酸钾、漂白粉、氯化亚砜、甲醇、乙醇、二甲苯、甲苯、**、天那水、乙酸、乙酸乙酯、甲醛溶液、三氯乙烯、正丁醇、异丙醇、石油醚、醋酸酐、甲基乙基酮(丁酮)、三氯甲烷、乙醚、氨水(20%)、甲酸、二氯甲烷、**苯、乙酸丁酯、氢氟酸、磷酸、硫化钠(无水)、氢氧化钾、氨基磺酸、三氯化铁、九水硝酸铁、氯化锌、硫脲、硼酸、硫酸镍、氯化镍、氟化氢铵、氟化氢钾、氟化氢钠、偏硅酸钠、九水偏硅酸钠、氟硅酸钠、亚硫酸氢钠、氟化钠、氟化钾、六次甲基四胺、结晶氯化铝、碳酸二乙酯、碳酸二甲酯、酸性清洗剂、退镀剂、开油水、洗网水、污水杀菌剂(复配的次氯酸钠溶液)、电解液等属于危险化学品。

江西腾龙源**科技有限公司腾龙源吉安危化品储存分装复配及经营项目只进行物理混合复配、分装等作业,不涉及化学反应过程。因此该公司危化品仓储经营活动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90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88号修改)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2020年)、《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号等规定进行辨识:项目涉及的氯化亚砜属于第三类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令第445号,经***令第653号、***第666号、***第703号修改)及附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将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苯乙基-4-哌啶酮、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国办函[2017]**20号)、《***办公厅关于同意将1-苯基-2-溴-1-**和3-氧-2-苯基丁腈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14]第40号)、《***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21〕58号)等进行辨识:项目涉及的硫酸、盐酸、高锰酸钾、甲苯、**、甲基乙基酮等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等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安监总局等十部门[2015]第5号)进行剧毒化学品辨识: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原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142号)对项目涉及的化学品进行高毒物品辨识:项目涉及的甲醛溶液、硫酸镍、氯化镍、氟化氢铵、氟化氢钾、氟化氢钠、氟化钠、氟化钾、铬酸酐、高锰酸钾、高锰酸钠、重铬酸钾、重铬酸钠等属于高毒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中规定进行辨识:项目涉及的双氧水、硝酸、氯酸钠、氯酸钾、高锰酸钾、高锰酸钠、硝酸钾、重铬酸钾、重铬酸钠、硝酸钠、六次甲基四胺等属于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 第3号))进行辨识:项目涉及的甲醇、乙醇、氯酸钠、氯酸钾等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1] 95号、《**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 12号进行辨识:项目涉及的氯酸钠、氯酸钾、甲醇、甲苯、乙酸乙酯、三氯甲烷、乙醚、氢氟酸等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经辨识,江西腾龙源**科技有限公司腾龙源吉安危化品储存分装复配及经营项目生产、储存设施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刘于萍

S011035000110202001272

041667

项目组成员

刘于萍

S011035000110202001272

041667

龙镜生

1500000000300799

026813

陈嘉鸣

S011035000110193001189

037242

报告编制人

刘于萍

S011035000110202001272

041667

龙镜生

1500000000300799

026813

报告审核人

邬长福

1200000000100179

007151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  赟

1500000000301415

026290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1800000000100060

013789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安全条件评价阶段,无

评价结论

本评价认为,江西腾龙源**科技有限公司腾龙源吉安危化品储存分装复配及经营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采纳本报告书第8章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的本质安全水平。该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2023年7月

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10月

勘察现场人员

龙镜生、刘于萍

现场照片

未标题-1.jpg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