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炸药爆炸,放炮,冒顶片帮,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伤害,高处坠落,火灾,起重伤害,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物体打击,淹溺、透水等15类危险因素;粉尘、噪声与振动等2类有害因素;雷击危险,地震危险,不良地质危险,山体滑坡4类自然危险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共有21类危险、有害因素。属危险、有害因素较多的建设项目。掘进和采矿作业中冒顶片帮、高处坠落、爆破伤害、火药爆炸,运输过程中的**伤害,触电等伤害为显著危险,需要做好防范措施,为今后生产过程中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在工作中需注意。 建设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今后生产过程只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预防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其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就可以得到控制,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该建设项目现有安全设施在试生产运行期间正常**,系统安全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以及作业环境条件经江西省矿检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检验,其检测结果合格。矿山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五职矿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齐全**。 该矿山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由江西省中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建设,(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06]M0184号),2023年12月提交了《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庙矿区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一期)施工总结报告》。项目建设由中锦天鸿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监理(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编号:E151029659),2023年12月提交了《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庙矿区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一期)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矿山建设、施工、试生产运行以来,能够按照地下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对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安全技术问题进行整改,符合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其安全设施检测检验结果合格,已建项目的安全设施总体运行**、技术措施得当;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健全,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能在生产过程中得到**遵守和实施。 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庙矿区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庙矿区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和《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庙矿区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说明》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规定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