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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庙矿区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一期)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4-03-27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矿验评字[2024]001号

项目名称

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庙矿区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一期)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庙矿区,隶属于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矿区位于新余市城北360°方向23km处,属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和乡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14°54′29″~114°54′51″,北纬 28°02′01″~28°02′17″。矿区有简易公路直通人和乡,新余至人和乡有二级公路相通,东侧约10km处有新余至上高的铁路支线通过,矿区交通方便。

曹坊庙矿区自1985年当地村民断续进行了生产。1991年成立新余市仁和硅灰石总公司,矿山初期为露天开采,自1996年开始由露天转入地下开采,主要形成了4个露天采坑由北向南分别编号为1号、2号、3号、4 号露天采坑。没有形成凹陷坑,没有积水。

矿山2019年9月委托海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庙矿区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庙矿区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2019年10月15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对海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庙矿区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原则通过安全设施设计评审。2020年5月21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关于新余市南方硅灰石限责任公司曹坊庙矿区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赣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0〕23号)。2023年12月委托山东乾舜矿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庙矿区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说明》,经过基建工程建设,各系统按设计和变更说明要求已基本完成,该矿山开拓、运输、通风、防排水、供配电、供风、供水等系统试运行正常,设备设施检测合格,符合安全验收评价的**条件。

委托单位联系人

刘小军

联系电话

13979075689

项目组长

施祖远

技术专家

任玉辉

报告编制人

施祖远

报告审核人

邬长福

技术负责人

吴至军

注册安全工程师

施祖远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嘉鸣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陈亮、田美智、刘贇

现场工作人员

施祖远、陈亮、任玉辉

主要任务

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36号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4号)、《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赣安监一字〔2016〕44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基建监督管理的通知》(赣应急字〔2023〕108号)及《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具体的要求,对该矿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矿山设计资料、安全技术与管理资料和矿山现状资料,针对矿山生产运行过程中安全设施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对其安全设施建设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验收评价报告,以作为该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的技术依据。

现场工作时间

2023.11.13

报告提交时间

2024.1.6

其它

建设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炸药爆炸,放炮,冒顶片帮,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伤害,高处坠落,火灾,起重伤害,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物体打击,淹溺、透水等15类危险因素;粉尘、噪声与振动等2类有害因素;雷击危险,地震危险,不良地质危险,山体滑坡4类自然危险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共有21类危险、有害因素。属危险、有害因素较多的建设项目。掘进和采矿作业中冒顶片帮、高处坠落、爆破伤害、火药爆炸,运输过程中的**伤害,触电等伤害为显著危险,需要做好防范措施,为今后生产过程中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在工作中需注意。

建设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今后生产过程只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预防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其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就可以得到控制,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该建设项目现有安全设施在试生产运行期间正常**,系统安全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以及作业环境条件经江西省矿检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检验,其检测结果合格。矿山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五职矿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齐全**。

该矿山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由江西省中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建设,(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06]M0184号),2023年12月提交了《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庙矿区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一期)施工总结报告》。项目建设由中锦天鸿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监理(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编号:E151029659),2023年12月提交了《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庙矿区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一期)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矿山建设、施工、试生产运行以来,能够按照地下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对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安全技术问题进行整改,符合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其安全设施检测检验结果合格,已建项目的安全设施总体运行**、技术措施得当;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健全,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能在生产过程中得到**遵守和实施。

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庙矿区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庙矿区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和《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庙矿区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说明》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规定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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