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工贸现评字[2023]039号
项目名称 | 江西宜丰晟峰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9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和干混砂浆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宜丰晟峰混凝土有限公司立于2013年7月,位于江西省宜丰县宜丰县工业园长新路17-1号,地理中心坐标为E114°50′12″、N28°20′39″,占地面积31986.78m2,主要建筑包括:办公楼、搅拌生产线、原料仓、宿舍大楼及其附属设施等。公司法定**人为高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924071836278Y,注册资本2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江西宜丰晟峰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9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和干混砂浆项目已获得宜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江西宜丰晟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为新型**混凝土搅拌站,是现代搅拌技术、**技术、信息智能技术及城市艺术的**融合体,集中体现在设备运行过程中绿色**、低碳节能、**节能、信息智能化等方面,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排放(气体、液体、固体)量和噪声等符合**规定的标准。既解决了污染问题,又提高了材料利用率,是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是全封闭绿色**混凝土搅拌站。目前已安装了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和1条干混砂浆生产线,正常运行中。 公司现有员工110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已培训持证上岗,公司下设生产部、销售部、质控部、综合部、财务部、安全生产**小组等职能部门。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主要有:水泥、矿粉、粉煤灰、砂、碎石、减水剂、柴油发电机使用的柴油等。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淹溺、**伤害、其他伤害及粉尘、噪声、高温危害。 | ||||
项目组长 | 周金鹏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周金鹏、宋明 | 报告审核人 | 赵娟 | ||
技术负责人 | 吴至军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周金鹏、宋明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周金鹏、宋明、陈嘉鸣 | ||
现场工作人员 | 周金鹏、陈嘉鸣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07.08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07.30 | ||
其它 | 通过对江西宜丰晟峰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9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和干混砂浆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定性、定量评价结果综述如下: 1、本项目于2013年11月19日在宜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进行了备案,编号为:宜工信字[2013]53号,审批手续完善。 2、通过对公司生产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可以看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安全管理网络体系,运行正常,公司配备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制定了较齐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能满足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这些基础工作,为安全生产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3、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淹溺、其他伤害等。此外还存在粉尘、噪声、高温等。其中火灾、触电、**伤害、机械伤害是*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4、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柴油,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本项目中无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重点监管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可以看出,在评价人员选定的主要作业场所中作业条件危险性在Ⅲ级及以下,均为一般危险。 6、通过安全检查表评价,本项目厂址及周边环境、总图布置、工艺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常规安全防护、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7、根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进行辨识,本项目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报告中列举了两起死亡事故案例,通过案例,希望企业能够从中得到启示,吸取经验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9、通过现场检查评价,公司总体安全生产情况良好,评价组在检查中提出的一些问题,公司认真进行了落实整改,企业应针对评价组提出的各项问题,逐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从而可更加**地控制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10、公司在安全管理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作了很多的基础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成效,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还在逐步完善之中,有些基础工作还需要不断加强。公司应严格贯彻执行“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组认为:江西宜丰晟峰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9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和干混砂浆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管理体系制度满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安全风险是受控制的,企业安全现状风险程度在可 接受范围内,安全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