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九江县狮子镇朗山众鑫采石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负责人 | 吴德贤 二级安全评价师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二级安全评价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胡胜华 二级安全评价师 | 报告审核人 | 胡胜华 |
报告编制人 | 吴德贤 | ||
项目组成员 | 吴德贤 、戴立平 | ||
技术人员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6年5月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吴德贤 | 2016年5月20日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报告编制 | |
戴立平 | 2016年5月3日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 |
项目简介: 九江县狮子镇朗山众鑫采石场主要经营场所为九江县狮子镇黄金村13组,为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骏,经营范围:建筑用石料灰岩矿的露天开采、加工、销售。该采石场主要是利用九江县狮子镇黄金村灰岩资源,露天开采建筑用石料。并充分利用矿山濒临长江黄金水道运量大, 运费低的价格优势, 将产品销住资源缺乏, 需求量大的江、浙、沪地区, 也对本市及周边地区的工业园、公路、农村农田等基本、基础建设工程销售,矿山采矿权人为九江县狮子镇朗山众鑫采石场。 九江县狮子镇朗山众鑫采石场 (以下称采石场)曾于2013年07月31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截止到2016年07月30日,将届期满,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期为三年,在**期满三个月前应及时申办延期手续的规定,企业应及时办理再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 故此时开始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江西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和赣安监管一字(2008)83号《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所有非煤矿山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延期手续时,**进行安全评价,以判断该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对**及行业有关标准和法规的符合性,并检查相关的安全配套设施的**性,同时为企业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交有资质评价机构提供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