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评价报告名称 | 德兴市黄柏洋金矿有限公司杨梅岭尾矿库闭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德兴市黄柏洋金矿有限公司杨梅岭尾矿库位于江西省德兴市花桥镇境内,西北与德兴市区直距15**,南距坑口2**,有矿山公路通达;经新营至上饶,公路里程115**,与浙赣铁路、梨温高速和320国道相接;经德兴至乐平,公路里程74**,与皖赣铁路和206国道相通;经德兴至香屯火车站(货运)35**,交通便利。尾矿库中心坐标为北纬X:28°57′25.20″,东经Y:117°41′19.64″。 杨梅岭尾矿库于2009年9月由江西省冶金设计院设计,设计初期坝为碾压土坝,初期坝顶部高程90.0m,*终堆积坝顶高程100.0m,总坝高25.9m,设计总库容28.19×104m3,为五等库。2010年1月,江西省冶金设计院编制了《江西省德兴市黄柏洋金矿杨梅岭尾矿库施工图》,同月德兴市黄柏洋金矿杨梅岭尾矿库开始建设,施工单位为江西中兴建筑企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2012年10月,江西省治金设计院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业主要求编制《江西省德兴市黄柏洋金矿杨梅岭尾矿库排洪(水)系统设计变更报告》及《江西省德兴市黄柏洋金矿杨梅岭尾矿库施工图变更》,将排洪隧洞出口由尾矿库右岸变更至左岸;2012年11月,江西矿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省德兴市黄柏洋金矿杨梅岭尾矿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2012年12月,德兴市黄柏洋金矿杨梅岭尾矿库取得了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5月因违法排尾及擅自加高坝体被处罚,之后停用;2019年11月委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尾砂回采设计,尾砂回采因疫情及销售问题于2022年停止,尾砂回采停止后尾矿库一直停用。根据现在市场情况,企业决定杨梅岭尾矿库不再进行尾砂回采,也不再继续使用,准备进行闭库。 根据《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第七章**条规定:对已达到设计*终堆积标高并不再继续加高扩容,由于各种原因未达到设计*终堆积标而提前停止使用的尾矿库,应进行闭库设计。我公司受德兴市黄柏洋金矿有限公司委托,承担了杨梅岭尾矿库闭库设计前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施祖远 | 0800000000204014 | 010929 | |
项目组成员 | 陈亮 | S011035000110203001170 | 024378 | |
邬长福 | 1200000000100179 | 007151 |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4 | 028971 | ||
报告编制人 | 施祖远 | 0800000000204014 | 010929 |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4 | 028971 | ||
报告审核人 | 田美智 | 1600000000201205 | 029616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1500000000301415 | 026290 | |
技术负责人 | 吴至军 | S011035000110201000582 | 006933 | |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存在的问题:1、现状尾矿坝稳定性不满足规范要求;2、尾矿坝下游坝面长满茅草及灌木,坝肩排水沟及坝面排水沟局部破损与淤堵;3、现状排洪系统埋于尾砂下,断面尺寸较小,不方便巡查检修;4、尾矿坝上未设置人工监测设施,无照明设施,安全标志偏少;5、坝体***过设计总坝高,尾矿库*过设计库容贮存尾矿;6、堆积子坝的外坡比陡于设计坡比;7、尾矿库停用已久,不在进行尾砂回采也不再使用,应进行闭库。 整改措施:1、对堆积坝进行削坡并挖除坝前尾砂降低坝顶高程;2、将下游坝坡茅草与灌木**清除,闭库后铺设草皮护坡,修复破损的坝面排水沟和坝肩排水沟;3、新建溢洪道用于闭库后尾矿库排洪排水,溢洪道建成后对现有排洪系统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封堵;4、闭库时在尾矿坝上增设人工观测设施,设置照明设施,增设安全标志;5、尽快对尾矿库进行闭库;6、对尾矿堆积坝削坡、降低坝顶高程,增加坝体的稳定性;7、应进行闭库,对尾矿坝进行整治,整治尾矿库库内干滩面,为防止干滩面水土流失,覆土植草,覆土范围为整个库区范围。在库内干滩面设置库面排水沟,截洪沟,排水明渠、新建溢洪道,形成库内排水网,能**的将库内雨水排至库外。 | |||
评价结论 | 德兴市黄柏洋金矿有限公司杨梅岭尾矿库尾矿坝稳定性不满足规范要求,坝体***过设计总坝高,尾矿库*过设计库容贮存尾矿,未设置人工监测设施;堆积子坝的外坡比陡于设计坡比,未配备尾矿库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等;根据**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安〔2022〕88号文《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安〔2024〕41号文《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尾矿库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德兴市黄柏洋金矿有限公司杨梅岭尾矿库应尽快完成所有闭库程序,闭库设计应按正常运行标准进行闭库整治设计,**尾矿库防洪能力和尾矿坝稳定性满足规程要求,维持尾矿库闭库后长期安全稳定。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4年7月4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7月20日 | |
勘察现场人员 | 施祖远、王文洪 | |||
现场照片 | 评价人员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