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危化现评字[2024]043号
项目名称 | 宜丰诚达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宜丰诚达气体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氧气、氮气、氩气、乙炔、二氧化碳、丙烷的个体工商户,于2023年6月1日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MACM1XLE2T,经营者潘江明,经营场所位于宜春市宜丰县桥西乡石埠村。该单位采用零售经营方式进行,经营范围为氧气、氮气、氩气、乙炔、二氧化碳、丙烷等危险化学品。该单位于2021年9月2日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赣宜安经字[2021]36092404号),**期至2024年9月1日。宜丰诚达气体有限公司因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进行安全评价。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潘江明 | 联系电话 | 18679531451 | |||
项目组长 | 周金鹏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周金鹏、陈嘉鸣、宋明 | 报告审核人 | 邬长福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周金鹏、陈嘉鸣、宋明 | |||
现场工作人员 | 周金鹏、陈嘉鸣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储存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运输条件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4.17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7.30 | |||
其它 | 1、宜丰诚达气体有限公司位于宜春市宜丰县桥西乡石埠村朱家沙场,是一家危险化学品零售经营单位。 2、根据《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辨识,宜丰诚达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令第445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4、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令第588号2011年修改)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5、《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安全监管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公告2022年第8号修改)的规定,经营的氧气、乙炔、氩气、二氧化碳、丙烷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中无剧毒化学品。 6、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辨识,本项目涉及乙炔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7、根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8、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9、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版)》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10、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安全管理制度检查表》《应急救援管理安全检查表》检查的结果,宜丰诚达气体有限公司符合安全经营要求。 11、对宜丰诚达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区)进行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临时中转和装卸过程作业为“一般危险,需要注意”或“稍有危险,可以接受”,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12、宜丰诚达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符合**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3、宜丰诚达气体有限公司经营的工业气体容器质量,满足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需要; 14、根据综合安全评价,宜丰诚达气体有限公司平面布置、运输、建筑物、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容器质量符合安全经营要求。 综上所述,宜丰诚达气体有限公司基本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