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巨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UV单体和树脂及胶粘剂项目(一期)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巨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8月08日,注册地址位于吉安市吉水县吉水工业园区金工大道以西、金龙路以北N-C-01区块,法定**人为朱振杰,注册资本捌佰万元整,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生产、化工产品销售、**化学产品制造、**化学产品销售等。 江西巨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UV单体和树脂及胶粘剂项目于2023年10月07日取得了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309-360822-04-01-328585。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吉水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厂址属于省级认定的化工集中区[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 江西巨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UV单体和树脂及胶粘剂项目(一期)涉及的原辅材料为丙烯酸、莰烯、催化树脂、阻聚剂、抗氧化剂、氢氧化钾、甲基丙烯酸、丙烯酸甲酯、甲醇、二甲胺、甲醇钠甲醇溶液、酸性催化剂、柴油和天然气(锅炉燃料),产品为丙烯酸异冰片酯、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N,N-二甲基丙烯酰胺,副产品为甲醇。其中丙烯酸、莰烯、氢氧化钾、甲基丙烯酸、丙烯酸甲酯、甲醇、二甲胺、甲醇钠甲醇溶液、柴油和天然气(锅炉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辨识,该项目涉及的丙烯酸、甲醇、二甲胺和天然气(锅炉燃料)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胺基化反应和裂解反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储存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该项目副产品甲醇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宋 明 | S011035000110202001258 | 019540 | |
项目组成员 | 周金鹏 | 1100000000200826 | 019540 | |
宋 明 | S011035000110202001258 | 026291 | ||
朱汝玲 | S011032000110191000378 | 028131 | ||
戴立平 | 1700000000100101 | 018974 | ||
陈嘉鸣 | S011035000110193001189 | 037242 | ||
刘 赟 | 1500000000301415 | 026290 | ||
报告编制人 | 宋 明 | S011035000110202001258 | 026291 | |
报告审核人 | 邬长福 | 1200000000100179 | 007151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1500000000301415 | 026290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1800000000100060 | 013789 | |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无 | |||
评价结论 | 江西巨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UV单体和树脂及胶粘剂项目(一期)符合**、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合理采纳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4年1月22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7月 | |
勘察现场人员 | 宋 明、周金鹏 | |||
现场照片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满 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