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龙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18万吨废旧三元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龙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晟新材料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16日,法定**人为李森,注册资本壹亿元整,经营范围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材料研发、电子**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等。 江西龙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18万吨废旧三元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2023年4月3日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3年04月13日取得了备案通知书,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并于2023年5月11日取得了安全条件审查的批复,委托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3年9月12日取得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规定,因建设项目的工艺路线、产品方案及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江西龙晟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09月25日对年处理18万吨废旧三元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备案文件进行了变更,建设地点位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厂址属于省级认定的化工集中区。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原辅材料有三元正负极粉、三元极片粉、粗氢氧化镍、粗碳酸镍、粗碳酸锂、除氟剂、锰粉、硫化钠、硫酸、双氧水、纯碱、液碱(氢氧化钠)、LIX973萃取剂、P204萃取剂、P507萃取剂、C272萃取剂、锂萃取剂、轻质白油、活性炭粉、盐酸、氨水、碳酸氢铵、还原性碳粉、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碳酸钙、硼酸、硫酸亚铁、亚硫酸铵、树脂、电极板、硫化铵溶液、硫化钡、氟化钠、高锰酸钾、柴油、天然气(燃料)和氮气,尾气中含有氟化氢和氢气,产品为硫酸镍、电积镍、硫酸钴、电积钴、电积铜、硫酸锰、氢氧化锂、氯化钴、碳酸锂、无水硫酸钠、粗制石墨粉、硫酸铵和氯化铵。经辨识,锰粉、硫化钠、硫酸、双氧水、氢氧化钠、P204萃取剂、盐酸、氨水、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硼酸、硫化铵溶液、硫化钡、氟化钠、高锰酸钾、柴油、天然气(燃料)、氟化氢(尾气)、氢气(尾气)、氮气、硫酸镍、硫酸钴、氢氧化锂和氯化钴属于危险化学品,硫酸、盐酸和高锰酸钾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双氧水和高锰酸钾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锰粉、氟化钠、硫酸镍和氟化氢(尾气)属于高毒物品,二氧化硫、天然气(燃料)、氟化氢(尾气)和氢气(尾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灼烫。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该项目产品中硫酸镍、硫酸钴、氢氧化锂和氯化钴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宋 明 | S011035000110202001258 | 019540 | |
项目组成员 | 周金鹏 | 1100000000200826 | 019540 | |
宋 明 | S011035000110202001258 | 026291 | ||
朱汝玲 | S011032000110191000378 | 028131 | ||
戴立平 | 1700000000100101 | 018974 | ||
陈嘉鸣 | S011035000110193001189 | 037242 | ||
刘 赟 | 1500000000301415 | 026290 | ||
报告编制人 | 宋 明 | S011035000110202001258 | 026291 | |
报告审核人 | 邬长福 | 1200000000100179 | 007151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1500000000301415 | 026290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1800000000100060 | 013789 | |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无 | |||
评价结论 | 江西龙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18万吨废旧三元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认真落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则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风险在**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4年9月20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11月 | |
勘察现场人员 | 宋 明、周金鹏 | |||
现场照片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满 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