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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武宁县东健贸易店
更新时间:2019-11-26

项目名称

武宁县东健贸易店储存经营甲醇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武宁县东健贸易店成立于2016年09月,是一家储存经营甲醇(液体和固体)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位于九江市武宁县新宁镇宋家村茗州岭,租用原电站(现已搬迁)空置机房为存储场所,储存场所占地面积187m2,大储存量25T。
     该企业于2016年9月14日取得原武宁县安监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为甲醇燃料),该许可证**期至2019年9月14日。

委托单位联系人

董乐清

联系电话

15979904369

项目组长

彭永进

技术人员

——

报告编制人

彭永进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汝玲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王立

现场工作人员

彭永进、王立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19.9.12

报告提交时间

2019.9.29

其它

该企业主要从事甲醇(液体和固体)储存经营,大储存量25T。
     该企业为一功能集中的项目,评价小组确定将其划分为一个评价单元。选择安全检查表法进行评价。
     1、该企业涉及的甲醇为易燃液体,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火灾、爆炸等。
     3、采用检查表法评价,该企业总体上符合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令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安全要求。
     4、企业涉及的安全条件、安全经营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等**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可以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