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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琴湖门站
更新时间:2019-11-26

项目名称

九江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琴湖门站二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

九江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琴湖门站,是九江市“川气东送”长输管道的城市接收站,具有接收、净化、调压、输送等功能。该门站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始建于2009年,设计供气规模12000Nm3/h,已运行近10年。随着城市的发展,城镇燃气用气需求不断加大,二期工程已于2018年10月竣工,并进行了试生产。经试生产期间的检查、调试、维修,调压、计量设备运转良好,生产期间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基本实现了顺利试生产的目的。

委托单位联系人

陈钢

联系电话

13870258599

项目组长

朱汝玲

技术人员

报告编制人

朱汝玲

报告审核人

冯美海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戴立平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王立

现场工作人员

朱汝玲、王立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建设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19.8.6

报告提交时间

2019.9

其它

九江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琴湖门站二期工程: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站涉及的主要物料天然气和添加剂四氢噻吩,均属危险化学品,在系统发生泄漏、*温等异常情况时,有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的危险。同时,天然气属于**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学品。该站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该站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量未达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
     该站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与窒息,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触电、物体打击、灼烫,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评价结论
     九江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琴湖门站二期工程配套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后,其风险可控,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可满足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