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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安全预评价公示表
更新时间:2020-07-07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危化预评字[2020]001

项目名称

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水性环氧树脂固化剂1000吨、水性环氧改性丙烯酸树脂乳液500吨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赣州市大余县新华工业园,法定**人为刘松柏,成立于2011年6月20日,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经营范围为环氧树脂涂料、醇酸树脂涂料、丙烯酸树脂涂料、水性漆生产、加工、销售。

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10月13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可证字[2015]0841号,许可范围为环氧树脂涂料(1600t/a)、醇酸树脂涂料(600t/a)、丙烯酸树脂涂料(300t/a),**期至2021年4月19日。该公司现有员工约35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

因水性涂料市场需求量较大,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水性环氧树脂固化剂1000吨、水性环氧改性丙烯酸树脂乳液500吨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通知书。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原辅材料为环氧树脂、引发剂(过二硫酸铵)、醚胺、脂环胺、丙二醇单醚、环氧稀释剂、乳化剂、二甲基乙醇胺、丙烯酸、丙烯酸丁酯、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产品为水性环氧树脂固化剂、水性环氧改性丙烯酸树脂乳液,其中引发剂(过二硫酸铵)、环氧稀释剂、二甲基乙醇胺、丙烯酸、丙烯酸丁酯、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涉及的苯乙烯和丙烯酸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委托单位联系人

李瑞莲

联系电话

18807970996

项目组长

周金鹏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周金鹏、宋明

报告审核人

肖友军

技术负责人

邬长福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赟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周金鹏、宋明

现场工作人员

周金鹏、宋明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设计进行分析,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0.1.15

报告提交时间

2020.4.24

其它

在对工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危险度评价等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了分析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1、项目位于大余县新华工业园,符合当地规划,与周边环境的距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总图布置分区明确,布局合理,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3、该项目未使用**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安全附件及设施较齐全。工艺及设备设施符合规范的要求。

4、预先危险分析表明火灾与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Ⅲ级,中毒与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伤害、物体打击、高温、和噪声的危险等级为Ⅱ级。

5、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表明,在选定的9个单元的危险程度均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6、危险度评价结果:原料成品仓库的危险度评价总分值为12分,危险等级为Ⅱ级,危险程度为中度危险;固化剂、水性乳液车间的危险度评价总分值为7分,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程度为低度危险。

评价结论:

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水性环氧树脂固化剂1000吨、水性环氧改性丙烯酸树脂乳液500吨技术改造项目符合**、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合理采纳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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