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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润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吨2,3-二氰基丙酸乙酯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
更新时间:2020-09-03

项目名称

九江市润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吨2,3-二氰基丙酸乙酯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九江市润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火炬大道2号,是一家从事化工原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万元。

该企业厂区占地面积约9.2亩,厂区内现有300t/a 2,3,5-三氯吡啶生产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原设计2,3-二氰基丙酸乙酯生产装置与2,3,5-三氯吡啶生产装置均位于1#厂房内,现由于1#厂房设备布置紧凑,且为满足**要求,该企业决定对2,3-二氰基丙酸乙酯生产装置进行技改,启用原预留的2#厂房布置2,3-二氰基丙酸乙酯生产项目的部分装置,且拟配套增加含氰废水处理设备,涉及的甲、乙类装置按原设计要求保留在1#厂房内。该技改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委托单位联系人

周银

联系电话

15907922699

项目组长

朱汝玲

技术人员

报告编制人

朱汝玲

报告审核人

冯美海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戴立平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陈润洪、刘亚强

现场工作人员

朱汝玲、陈润洪

主要任务

评价组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了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基础上,根据该项目的生产工艺、功能区域特点,划分了评价单元,并针对划分的评价单元选择了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逐项分析、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和控制对策措施;得出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0.1.11

报告提交时间

2020.3.12

其它

九江市润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吨2,3-二氰基丙酸乙酯技改项目: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该项目涉及的物料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物料:氰基乙酸乙酯、氰化钠、多聚甲醛、盐酸、1,2-二氯乙烷、氢氧化钠溶液、次氯酸钠溶液,废气中的氰化氢、二氧化硫亦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氰化钠、氰化氢、二氧化硫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氰化钠、氰化氢属于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该项目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未*过临界量,未构成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均未*过临界量,未构成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典型危险化工工艺。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触电、中毒与窒息、机械伤害、容器爆炸、灼烫伤、冻伤、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淹溺、**伤害、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有害化学物质危害、高温及热辐射、噪声、粉尘。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评价结论

九江市润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吨2,3-二氰基丙酸乙酯技改项目的选址、自然环境能满足建设安全条件,厂区总体布局应调整以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能够实现安全运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