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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绿轩工贸有限公司无仓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更新时间:2020-09-11

报告编号: 赣通危化经营评字[2020]005号

项目名称

江西绿轩工贸有限公司无仓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江西绿轩工贸有限公司是一家无仓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赣)内名预核字[2019]24226322号,股东发起人邹文轩、习根红,公司住所位于抚州市东乡区新龙花苑48栋5号。该单位采用无仓储经营方式进行开票经营,主要经营双氧水、氯酸钠等危险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591号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第55号令)和**应急管理部、江西省应急管理厅相关文件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制度,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江西绿轩工贸有限公司是新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进行安全评价。

委托单位联系人

邱智群

联系电话

18907013577

项目组长

周金鹏

技术

——

报告编制人

赖垂明

报告审核人

肖友军

技术负责人

邬长福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赟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现场工作人员

周金鹏、赖垂明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0.3.29

报告提交时间

2020.4.29

其它

1、江西绿轩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抚州市东乡区新龙花苑48栋5号,是一家无仓储危险化学品零售经营单位。

2、根据《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江西绿轩工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3、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令第445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4、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令**9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5、《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2015年]第5号)的规定,本项目中无剧毒化学品。

6、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7、根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8、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本项目双氧水、氯酸钠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9、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检查的结果,江西绿轩工贸有限公司符合安全经营要求。

10、对江西绿轩工贸有限公司(经营区)进行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装卸过程作业均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或“稍有危险,可以接受”,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11、江西绿轩工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符合**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2、江西绿轩工贸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满足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需要;

13、根据综合安全评价,江西绿轩工贸有限公司平面布置、运输、建筑物、消防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经营要求。

综上所述,江西绿轩工贸有限公司符合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单位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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