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号:赣通矿验评字[2020]017号
项目名称 | 峡江县沙坊乡猪婆陂红坑石料场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峡江县沙坊乡猪婆陂红坑石料场位于峡江县县城250°方位直距35**的罗田镇(原沙坊乡)境内,行政区划属泰和县澄江镇。 峡江县沙坊乡猪婆陂红坑石料场系峡江县长安沙石有限公司下属矿山,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峡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其颁发《营业执照》(编号:D232001906)。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人为罗时龙。 矿现持原泰和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编号:3608232010127120088022),划定矿区范围0.0492平方**,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深度+123m至+80m,生产规模10万吨/年,**期至2021年4月1日。 矿现持原泰和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编号:3608232010127120088022),划定矿区范围0.0492平方**,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深度+123m至+80m,生产规模10万吨/年,**期至2021年4月1日; 为延长矿山服务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2019年4月,委托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四大队编写提交了《峡江县沙坊乡猪婆陂红坑石料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获峡江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峡自然资储备字[2019]01号);2019年8月,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四大队编写了《峡江县沙坊乡猪婆陂红坑石料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罗时龙 | 联系电话 | 18807960633 | ||
项目组长 | 曾 杰 | 技术 | — | ||
报告编制人 | 曾 杰 | 报告审核人 | 李乐农 | ||
技术负责人 | 邬长福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曾杰、卓登荣、华金龙 | ||
现场工作人员 | 曾杰 、卓登荣 | ||||
主要任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受峡江县长安沙石有限公司委托,对峡江县沙坊乡猪婆陂红坑石料场扩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6.1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7.15 | ||
其它 | 安全预评价接受委托前,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风险分析,分析结果结论为可接受安全预评价委托。接受安全预评价委托后,我公司发布了峡江县沙坊乡猪婆陂红坑石料场扩建项目评价人员任命书。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编制了安全评价项目工作计划。 为了安全预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我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组织安全评价组人员对峡江县沙坊乡猪婆陂红坑石料场扩建项目的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勘察,并收集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峡江县沙坊乡猪婆陂红坑石料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峡江县沙坊乡猪婆陂红坑石料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三合一方案)等建设项目资料,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及《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要求编制本预评价报告,为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管提供依据。 本安全预评价报告认为:峡江县沙坊乡猪婆陂红坑石料场扩建项目内部场地及外部周边环境一般,交通及通讯便利,便于露天开采。本建设项目相关证照合法**;相关资料、图纸对项目今后的建设和生产具有**的指导意义;峡江县沙坊乡猪婆陂红坑石料场扩建项目对公共安全无大的影响;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完全可以预防和控制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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