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赣州朗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光固化材料的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赣州朗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由赣州泰普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共同投资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20年3月31日,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公司法定**人陈学重,经营范围为光固化材料生产、销售。 赣州朗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光固化材料的项目已取得备案通知书。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原辅材料为丙烯酸、三羟甲基丙烷、环己烷、甲苯、对甲基苯磺酸、氢氧化钠、对苯二酚、二缩三丙二醇、己二醇、季戊四醇、二丙二醇、环氧树脂、三苯基磷、丙烯酸羟乙酯、苯酐、环氧大豆油、对羟基苯甲醚、抗氧剂264,产品为三羟甲基丙烷三丙烯酯、三丙二醇二丙烯酯、已二醇二丙烯酯、季戊四醇三丙烯酸酯、二丙二醇二丙烯酸酯、环氧丙烯酸树脂、改性环氧丙烯酸树脂、聚酯丙烯酸树脂,其中丙烯酸、环己烷、甲苯、氢氧化钠、对苯二酚、三苯基磷和苯酐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涉及的甲苯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季戊四醇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甲苯和丙烯酸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等。 | ||||
项目组长 | 周金鹏 | 技术人员 | —— | ||
报告编制人 | 周金鹏、宋明 | 报告审核人 | 肖友军 | ||
技术负责人 | 邬长福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周金鹏、宋明 | ||
现场工作人员 | 周金鹏、宋明 | ||||
主要任务 | 针对赣州朗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光固化材料的项目的选址、总图布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查,对设备、装置及公用辅助设施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评价其工艺及设备的实用性,公用、辅助设施的满足程度,并依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9.2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11.18 | ||
其它 | 通过对赣州朗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光固化材料的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该项目在建成后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火灾与爆炸、中毒与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伤害、灼烫、淹溺、其他伤害等危险因素和化学因素、粉尘、物理因素等有害因素。 2、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该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中,丙烯酸、环己烷、甲苯、氢氧化钠、对苯二酚、三苯基磷和苯酐属于危险化学品,甲苯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季戊四醇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甲苯和丙烯酸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 3、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4、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该项目生产、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在对工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危险度评价等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了分析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1、项目选址为赣州高新区茅店平台化工产业集聚区,符合当地规划,与周边环境的距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总图布置分区明确,布局合理,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3、该项目未使用**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安全附件及设施较齐全。工艺及设备设施符合规范的要求。 4、预先危险分析表明火灾与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Ⅲ级,中毒与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伤害、物体打击、高温和噪声的危险等级为Ⅱ级。 5、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表明,在选定的6个单元的危险程度均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6、危险度评价结果:罐组甲苯储罐、环己烷储罐、丙烯酸储罐和环氧树脂储罐的危险程度均为中度危险,液碱储罐的危险程度为低度危险。 7、重大事故后果分析结果:当甲苯储罐发生泄漏后,一旦形成池火火灾时,距离池火中心7m以内的财产将遭受毁灭;距离池火中心8.56m处的所有木质设施将燃烧,人员会受到严重伤害,距离池火中心12.10m远的设备设施才有安全;而人员要距离池火远21.40m处才比较安全。 综上所述,赣州朗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光固化材料的项目符合**、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合理采纳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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