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遂川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遂川县营盘圩天子地硅石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遂川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遂川县营盘圩天子地硅石矿矿区位于位于遂川县西部,县城254°方位直距约55**处,属于遂川县营盘圩乡大夏村委会行政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13°59′09″~113°59′25″,北纬26°10′22″~26°10′26″。矿区位于江西省与湖南省交界处,已筑有简易运矿公路通往营盘圩乡,东有县道可通往江西省遂川县(90**),直通105国道和大广高速;南可经县道通湖南省桂东县(20**),交通较为便利。 2019年6月1日遂川县营盘圩天子地硅石矿在吉安市自然资源局换发了调整后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8002009047130011602。开采矿种:冶金用石英岩,许可开采面积:0.0317平方**,开采规模:5万t/a,开采深度+1517~+1464m《采矿许可证》**期限:自2019年6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 2009年8月,江西矿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完成了该矿的安全预评价报告。11月由江西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该矿的开采方案设计并通过了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审查,但因各种原因矿山未予基建施工。 2014年6月采矿权申请延续后,经吉安市、遂川县安监局提议原方案设计需作补充,业主委托江西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作方案设计补充(含补充安全专篇)。 2014年10月由江西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遂川县营盘圩天子地硅石矿露天开采方案设计补充及安全专篇》,补充设计及安全专篇经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2014年12月4日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遂川县营盘圩天子地硅石矿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的意见》 2015年4月28日取得了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FM安许字[2015]D00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名称为遂川县营盘圩天子地硅石矿;许可范围:玻璃用石英岩露天开采。2018年5月15日,矿山办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期:2018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27日。 按照《遂川县营盘圩天子地硅石矿露天开采方案设计补充及安全专篇》,矿山企业对采场进行了表土剥离。表土剥离采用挖掘机挖土装车,将表土运至矿区西南侧约100米处的山坳里。剥离表土和开采山坡层矿石需要进行爆破作业,实行机械化装载作业。矿山采用潜孔钻机穿孔和一次性爆破作业。矿山开采作业面现已形成+1534m、+1527m、+1520m、+1510m、+1500m、+1489m、+1478等7个台阶,台阶**7-11米。其中+1534m、+1527m、+1520m台阶位于矿区外,是矿区范围调整前形成的台阶,台阶宽4-6m,高约6-7m,坡面角约为40-49°;+1510m台阶,宽4-6m,高约10m,坡面角约为51°,+1500m台阶,宽3-4m,高约10m,坡面角约为51°,+1489m为凿岩平台,该平台宽约28米,高约11米,坡面角约为60°;+1478m为铲装平台,平台宽度约为52m,坡面角约为58°,工作线长度约为60m。 遂川县营盘圩天子地硅石矿无供电设施,所有设备皆为柴油机设备。 矿山不设民爆器材临时存放库。据业主介绍,爆破器材采用配送制。 矿山运输道路修建,路线设置较为合理且路况较差,道路坡度偏陡,局部宽度不足。 矿山剥离表土较多,矿区排土场设置矿区西南侧约100米处的山坳里,排土场已投入使用。 矿山工业场地位于山脚下的大夏村,距离矿区约4.8**,主要为对矿石进行粗碎。 矿山在山脚下的大夏村工业场地旁设置了矿山办公生活区,距离矿区约850m的运输公路旁设置了工人临时休息和材料用房,主要构筑物均为砖混结构建筑。 矿山作业区在侵蚀基准面以上,采用自然排水,采区上部未见有地表水,采场内的水采用水沟顺坡引流。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石海华 | 联系电话 | 18827767566 | ||
项目组长 | 施祖远 | 技术人员 | —— | ||
报告编制人 | 施祖远 | 报告审核人 | 李乐农 | ||
技术负责人 | 浦鹏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华金龙、曾杰 | ||
现场工作人员 | 施祖远、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6.25、12.7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17 | ||
其它 | 通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运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系统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遂川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遂川县营盘圩天子地硅石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有炸药爆炸、爆破伤害、容器爆炸、坍塌、滑坡及泥石流、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火灾;有害因素有中毒窒息、粉尘、噪声与振动,其中炸药爆炸、爆破伤害、容器爆炸、坍塌、滑坡及泥石流、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危险等级为Ⅳ级,其余为Ⅱ-Ⅲ级。但从露天采矿场的实际和出现事故的概率表明,爆破伤害、坍塌、滑坡及泥石流、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及粉尘危害是危险的因素,做好上述危险、有害因素的防范和监控是采场安全生产的基石。 2、经过安全检查表的对照检查评分,根据采场目前的现状,矿山综合安全评价得分率为87.07%,安全生产条件良好,能基本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结论:遂川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遂川县营盘圩天子地硅石矿采用了较为成熟的露天开采工艺,有利于矿山安全生产,遂川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遂川县营盘圩天子地硅石矿开采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矿山露天开采现场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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