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项目名称 | 泰和县禾市农机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迁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泰和县禾市农机加油站位于泰和县禾市镇,法定**人为刘度军,已取得危险化学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赣吉危化经字[2017]360800000149号,**期至2020年6月11日。加油站分为站房、加油区和油罐区,油罐区现有2台油罐,分别为1台20m30#柴油储罐和1台15m392#汽油储罐,总储存能力为25m3(柴油折半),属于三级加油站,加油区设有2台单枪加油机。因禾市镇建设发展和自身经营需要,泰和县商务局同意泰和县禾市农机加油站迁建,迁建地址位于泰和县禾市镇景丰村十三景(禾市镇景丰加油站地块,321省道西北侧)。泰和县禾市农机加油站迁建后拟设置站房、加油区和油罐区,其中油罐区拟设置2台50m30#柴油双层罐、1台40m392#汽油双层罐和1台40m395#汽油双层罐,总储存能力为130m3(柴油折半),属于二级加油站。加油区拟设置4台双枪加油机。泰和县禾市农机加油站迁建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 ||||
项目组长 | 周金鹏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周金鹏、宋明 | 报告审核人 | 肖友军 | ||
技术负责人 | 邬长福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周金鹏、宋明 | ||
现场工作人员 | 周金鹏、宋明 | ||||
主要任务 | 针对泰和县禾市农机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迁建项目的选址、总图布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查,对设备、装置及公用辅助设施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评价其工艺及设备的可靠性,公用、辅助设施的满足程度,并依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9.8.28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9 | ||
其它 | 通过对泰和县禾市农机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迁建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该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与爆炸、中毒与窒息、触电、**伤害、高处坠落等。 经营过程中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与爆炸、**伤害;项目经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本报告提出的火灾、爆炸,防火防静电的安全对策措施。 2、经辨识,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监控、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及高毒物品。 3、预先危险性分析表明该加油站储存、经营过程中火灾、爆炸的危险程度为Ⅲ级,触电、**伤害和高空坠落等的危险程度为Ⅱ级。 4、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在选定的评价单元中卸油作业、加油作业、配电间作业和维修作业的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5、从危险度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油罐区危险度为Ⅰ级,属于高度危险。 6、根据选址、总平面布置安全性评价,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7、该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设备,项目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制造、安装、检测检验的情况下,其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泰和县禾市农机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迁建项目符合**、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运行中,合理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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