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九江天盛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在役一氧化铅在役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九江天盛塑料助剂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10年9月注册成立的股份制企业,注册资金1050万,注册地址位于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主要从事单组分系列、硬脂酸盐系列、复合稳定剂系列塑料助剂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企业目前在生产的装置为年产4万吨塑料助剂项目一期生产装置(即:20000吨/年塑料助剂生产装置),该装置于2012年6月通过验收。一期生产装置中**一氧化铅(10kt/a,本次评价范围)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其他塑料助剂产品单组分系列(三盐基硫酸铅、改性二盐基亚磷酸铅、二盐基邻苯二甲酸铅、活化三盐)、硬脂酸盐系列(硬脂酸铅、二盐基硬脂酸铅、硬脂酸钡、硬脂酸钙、硬脂酸锌)、复合稳定剂系列(复合铅稳定剂系列、钙锌稳定剂系列)不属于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不在本次平评价范围)。一氧化铅(10kt/a)装置于2012年12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5年、2018年办理了许可延期。年产4万吨塑料助剂项目二期工程由于市场原因没有建设。三年来,周边环境主要变化为原来的共大型砂实业有限公司砂场已停止生产,土地**给了富达实业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待建状态;三年来,一氧化铅生产装置原料、成品品种、规模未发生变化。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金孟库 | 联系电话 | 13387021070 | ||
项目组长 | 陈润洪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陈润洪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陈润洪、彭永进、戴立平、邹昌锴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秋枝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陈润洪、彭永进、戴立平、邹昌锴 | ||
现场工作人员 | 陈润洪、彭永进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年8月15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10月21日 | ||
其它 | 1、辨识结果 (1)危险化学品辨识 九江天盛塑料助剂有限公司涉及的一氧化铅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涉及的铅尘/烟属于高毒物品。 (2)重大危险源辩识结果 九江天盛塑料助剂有限公司一氧化铅生产装置区、储存设施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企业一氧化铅生产装置不属于典型危险化工工艺。 (4)生产过程危险危害性分析结果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中毒与窒息、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起重伤害(电动葫芦)、坍塌;存在的危害因素有:高温热辐射、噪声、粉尘、化学物质危害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评价结果 (1)厂区与周边保护对象间距满足相关法规、标准规定;厂址、总平面布置、周边环境现状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2)企业涉及的生产工艺成熟;其选择工艺、设备、装备不是**明令淘汰或限制的,工艺技术安全、稳定可控(不涉及危险工艺);企业采取了相应的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工艺;工艺、设备装备配套安全设施符合**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企业压力容器、叉车等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及《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测规程》等标准要求。 企业消防设施原已经消防验收,防雷电装置已经检测合格,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4)企业作业场所组织、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其他常规防护设施配套基本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5)企业有害因素控制措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要求。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方面符合有关法规要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等可满足有关法规要求。企业建立有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配备了应急救援装备,编制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其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 (7)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分析,各单元作业危险程度为稍有危险或一般危险,为可以接受的风险。 (8)企业外部防护距离为12m(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该范围内无低密度人员场所、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特殊高密度场所;外部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9)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条件进行检查,企业生产装置满足《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安全条件。 (10)企业一氧化铅生产装置生产过程中重点防范的危害因素有:中毒与窒息、灼烫、粉尘危害。 评价结论: 经评价组评价,九江天盛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在役一氧化铅生产装置现场总体布局、一氧化铅生产装置布置情况与安全设计图纸一致,企业在役一氧化铅装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需设置DCS和SIS系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相关化学专业学历,且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不属于新入职),企业法人**及安全负责人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 九江天盛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在役一氧化铅生产装置及配套安全设施以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风险可控,可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