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九江三本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04年9月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经营范围为磷酸的生产、销售。企业目前设有10Kt/a磷酸生产装置、聚酰胺生产装置,其中聚酰胺生产装置涉及的中间产品、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企业磷酸生产装置于2015年1月投产,于2016年2月办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019年1月办理了生产许可证的延期,许可范围为磷酸(10Kt/a磷酸)。三年来,企业磷酸装置未发生变更。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袁有春 | 联系电话 | 15270208542 | ||
项目组长 | 陈润洪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陈润洪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陈润洪、戴立平、邹昌锴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秋枝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陈润洪、戴立平、邹昌锴 | ||
现场工作人员 | 陈润洪、邹昌锴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年9月12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12月15日 | ||
其它 | 1、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企业在役磷酸生产装置涉及的黄磷、五氧化二磷、磷酸属于危险化学品。 (2)企业在役磷酸生产装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涉及的黄磷属于高毒物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 (3)企业在役磷酸生产单元、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企业磷酸生产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淹溺、化学物质危害、高温、噪声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评价结果 (1)厂区与周边保护对象间距满足相关法规、标准规定;厂址、总平面布置、周边环境现状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2)企业涉及的生产工艺成熟;其选择工艺、设备、装备不是**明令淘汰或限制的,工艺技术安全、稳定可控;企业采取了相应的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工艺;工艺、设备装备配套安全设施符合**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及配套安全装置符合《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及《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测规程》、《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等标准要求。 企业消防设施原已经消防验收,防雷电装置已经检测合格,强制检验检测设备已经检测合格,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4)企业作业场所组织、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其他常规防护设施配套基本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5)企业有害因素控制措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要求。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方面符合有关法规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等满足有关法规要求,整体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企业建立有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配备了应急救援装备,明确了应急救援队伍,编制了相应的应急预案,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 (7)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分析,各单元作业危险程度为稍有危险或可能危险,为可以接受的风险。 (8)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条件进行检查,企业磷酸生产装置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安全条件。 评价结论: 经评价组评价,九江三本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总体布局、设备布置情况与安全设计图纸一致(正规单位设计,三年来在役磷酸装置未发生变更),企业在役磷酸装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可不需设置DCS和SIS系统,可不设置PLC设施,采用现场监测仪表(含温度电子远传)即可满足;企业依据《关于印发<202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应急危化二2021)1号),其主要负责人、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目前均已报名学习应用化学,且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九江三本化工有限公司10kt/a磷酸生产装置配套安全装置、防护设施以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项目风险可控,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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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