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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虹宇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及32.5级复合硅酸盐水泥搬迁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2-05-26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 赣通工贸验评字[2021]037号

项目名称

宜丰县虹宇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及32.5级复合硅酸盐水泥搬迁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宜丰县虹宇水泥有限公司住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0号,法定**人为付高平,注册资本为伍拾万元整。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水泥的生产、销售:矿渣微粉生产、销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5988513195。宜丰县虹宇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及32.5级复合硅酸盐水泥搬迁项目2019年05月16日已取得宜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件《关于宜丰县虹宇水泥有限公司搬迁的批复》。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6万㎡

宜丰县虹宇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及32.5级复合硅酸盐水泥搬迁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属于目录当中的鼓励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项目属于水泥制造,行业代码为C3011。

宜丰县虹宇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及32.5级复合硅酸盐水泥搬迁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原辅材料为熟料、煤渣、矿渣、煤灰等,通过配料、粉碎、磨粉、筛分、包装得到水泥,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项目原辅材料及产品(氧化钙)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检修过程中的乙炔与氧气为危险化学品。项目主要存在的危险因素有火灾、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伤害、坍塌、灼烫、淹溺、中毒窒息、其他伤害等,主要存在的有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等。

委托单位联系人

付高平

联系电话

189608063006

项目组长

况洪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陈嘉鸣

报告审核人

邬长福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赟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况洪、陈嘉鸣、周金鹏

现场工作人员

况洪、陈嘉鸣、周金鹏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1.9.19

报告提交时间

2021.12.20

其它

1、根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辩识与分析∶

(1)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坍塌、自然危害(不良地质、雷电、地震、洪水、内涝等)、粉尘、噪声与振动、高温与热辐射等。本项目*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粉尘、噪声、高温。

(2)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焊接用乙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2、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厂址的周边环境与总平面布置、运输交通、工艺及辅助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符合性评价,在整改完成后,本项目总体符合要求。

3、本项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总平面布置合理,工艺成熟,设备设施运行正常,特种设备符合有关要求,安全设施安全可靠,消防设备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4、宜丰县虹宇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取得了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综合安全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5、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本项目主要作业场所大多数作业条件危险性属于一般危险的作业。在安全管理中,首先应重点加强这些作业场所安全设施措施的改进和完善。同时要认真抓好操作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人员具有与工程技术水平相适应的技术素质和安全素质;第三是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并**其贯彻落实。因此,宜丰县虹宇水泥有限公司生产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具备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