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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龙顺石化有限公司石市镇竹源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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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危化经营评字[2021]039号

项目名称

宜丰县龙顺石化有限公司石市镇竹源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宜丰县龙顺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29日,住所位于宜春市宜丰县石市镇竹源村,法人**为蓝思琪。其石市镇竹源加油站于2021年1月18日经宜春市行政审批局规划确认并公示,规划编号G9-057。该站主要经营0#柴油、92#、95#汽油。加油站罐区拟设置2台40m³的0#柴油罐、1台30m³的92#汽油罐和1台20m3的95#汽油罐,该站总储存能力为90m3(柴油折半),属三级加油站,拟配备一机四枪燃油加油机6台。因企业未取得加气相关批复,总平面布置图中布置的加气装置及充电桩区域为后期预留规划,不在本报告评价范围内。

委托单位联系人

蓝思琪

联系电话

189608063006

项目组长

况洪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陈嘉鸣

报告审核人

邬长福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赟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况洪、陈嘉鸣、周金鹏

现场工作人员

况洪、陈嘉鸣、周金鹏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1.9.9

报告提交时间

2021.10.17

其它

1)本拟建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等危险因素和健康危害等有害因素。本项目中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也不存在剧毒、监控、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及高毒物品,汽油为重点监管、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2)预先危险性分析表明该加油站储存、经营过程中火灾、爆炸、触电、**伤害、高空坠落和毒害危险的危险等级为Ⅱ级。

3)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在选定的评价单元中卸油作业、加油作业、维修作业和配电间作业为一般危险、需要注意或稍有危险范畴。

4)从危险度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油罐区危险度为II级,属中度危险。

5)根据站址、总平面布置安全性评价,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6)本拟建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设备,项目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制造、安装、检测检验的情况下,其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7)本项目危害物质为汽油、柴油,应重点注意火灾、爆炸危害,做好防火防静电措施。**加油站罐区、加油区无明火产生;卸油口应设置防静电报警器,罐区法兰应跨接,防止静电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因此,1、宜丰县龙顺石化有限公司石市镇竹源加油站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12]第45号令,2015年79号令修改)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符合**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经营许可程序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

2、宜丰县龙顺石化有限公司石市镇竹源加油站选址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要求。在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总平面布置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将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控制,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宜丰县龙顺石化有限公司石市镇竹源加油站建设项目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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