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名称 | 吉安市高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龙脑樟精深加工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吉安市高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8日,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园2207D-219地块,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法定**人陈小庆,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吉安市高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范围:龙脑产品生产、研究开发、销售;进出口贸易;医疗器械生产、研究开发、销售;消毒产品生产、研究开发、销售;卫生用品生产、研究开发、销售;化妆品生产、研究开发、销售;日用品生产、研究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安市高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厂址设在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园2207D-219地块。 公司于2016年1月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了《吉安市高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龙脑精深加工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根据《***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中:“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规定,故本项目未下发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详见附件说明)。 2016年12月委托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吉安市高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龙脑精深加工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于2017年2月27日取得原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吉市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7】1号)。 2019年4月委托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吉安市高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龙脑精深加工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 2019年11月28日委托内蒙古吉安劳动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吉安市高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龙脑樟精深加工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此次安全验收评价后吉安市高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20】1079号),**期至2023年5月24日,许可范围天然冰片(30t/a)、龙脑精油(25t/a)。 2021年12月委托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吉安市高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龙脑樟精深加工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变更内容:将龙脑樟枝叶残渣制成生物质颗粒,并将原“原料堆场一”改造为“生物质车间”作为其配套生产车间,目前正在进行安全验收工作。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考核,证件编号:赣AQB3608WHⅢ202100005,**期至2024年3月30日;公司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能**执行,生产设备及其附属安全设施运行平稳,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文件要求,2022年11月吉安市高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在役生产装置进行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诊断,企业目前正根据项目诊断情况进行自动化提升改造,并**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本项目自动化提升改造。 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为天然冰片、龙脑精油。公司产品均为企业长期生产的主导产品,具备成熟的生产工艺和稳定的技术人员队伍。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专业 | |
项目负责人 | 刘于萍 | S011035000110202001272 | 041667 | 基本有机化工 | |
项目组成员 | 刘于萍 | S011035000110202001272 | 041667 | 基本有机化工 |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9 | 026813 | 化工工艺 | ||
丁丽华 | 0800000000303935 | 015653 | 化工机械 | ||
陈嘉鸣 | S011035000110193001189 | 037242 | 安全 | ||
刘 赟 | 1500000000301415 | 026290 | 机电 | ||
报告编制人 | 刘于萍 | S011035000110202001272 | 041667 | 基本有机化工 |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9 | 026813 | 化工工艺 | ||
报告审核人 | 邬长福 | 1200000000100179 | 007151 | 安全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1500000000301415 | 026290 | 机电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1800000000100060 | 013789 | 化工工艺 | |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存在的问题:1)205丙类车间配电间未设挡鼠板、应急照明灯,未配备灭火器。2)305锅炉房疏散门未朝外开。3)201甲类车间外钢直梯未设护笼。 整改措施:1)205丙类车间配电间应设挡鼠板、应急照明灯,应配备灭火器。2)305锅炉房疏散门应朝外开。3)201甲类车间外钢直梯应设护笼。 | ||||
评价结论 | 本报告认为,本报告认为,吉安市高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龙脑樟精深加工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在役生产装置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一致,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安全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3年2月24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4月 | ||
勘察现场人员 | 刘于萍、龙镜生 | ||||
现场照片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