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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裕元矿业有限公司宁都县青塘窑下砖瓦用(炭质)页岩矿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4-07-26

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评价报告名称

宁都县裕元矿业有限公司宁都县青塘窑下砖瓦用(炭质)页岩矿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宁都县青塘窑下砖瓦用(炭质)页岩矿矿权*初于2013年2月18日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有偿取得,出让方为宁都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受让方为宁都县大祥和机砖制造有限公司。2014年9月1日,矿权进行了**,矿业权人变更为宁都县裕元矿业有限公司。

2021年1月,宁都县裕元矿业有限公司曾委托湖南联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宁都县裕元矿业有限公司宁都县青塘窑下砖瓦用(炭质)页岩矿露天开采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设计生产规模5万吨/年。之后经验收,矿山于2021年08月03日取得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21]B0033号,单位名称:宁都县裕元矿业有限公司宁都县青塘窑下砖瓦用(炭质)页岩矿,主要负责人:宋章生,单位地址:赣州市宁都县青塘窑下,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范围:允许开采深度+478m-+410m,开采矿种: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万吨,设计开采台阶+470m、+460m、+450m、+440m、+430m、+420m、+410m共7个台阶,台阶**:8m/10m,工作台阶坡面角:≤50°,*终境界边坡角50°-41°,**期:2021年08月03日至2024年08月02日。

2022年8月,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矿山管理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21]86号)文件精神,宁都县裕元矿业有限公司履行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5万吨/年调整为6万吨/年有关手续,委托江西博元矿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宁都县青塘镇窑下矿区砖瓦用(炭质)页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2年8月24日获“关于《宁都县青塘镇窑下矿区砖瓦用炭质页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宁自然储备字[2022]01号)。2022年8月委托江西博元矿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宁都县青塘镇窑下矿区砖瓦用(炭质)页岩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该方案采用山坡型露天开采,汽车开拓运输,生产规模6万吨/年。2023年8月15日,宁都县自然资源局为该矿山颁发了新采矿许可证,将该矿生产规模由原5万吨/年调整为6万吨/年。

该公司现持宁都县自然资源局换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3607302013047130131146,**期2023年08月25日至2024年08月25日;开采矿种:砖瓦用页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6万吨/年;开采深度:由540米标高至350米标高。导致《采矿许可证》许可生产规模6万吨/年与现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生产规模5万吨/年不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以及《赣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砖瓦用页岩等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赣市安办〔2019〕60号),矿山应重新履行“三同时”手续。2024年5月29日,该扩建项目已经宁都县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统一代码2405-360730-04-01-985821)。2024年5月,宁都县裕元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宁都县裕元矿业有限公司宁都县青塘窑下砖瓦用(炭质)页岩矿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名称:宁都县青塘窑下砖瓦用(炭质)页岩矿扩建项目。

安全预评价范围:对《采矿许可证》划定矿区范围内的砖瓦用(炭质)页岩矿露天开采活动以及地表工业场地、设施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定性、定量的分析评价,预防和控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可能性及其对公共安全的影响,提出安全对策措施。

本评价报告不包括矿山加工厂、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姓 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曾 杰

1700000000200584

032076


项目组成员

曾 杰

1700000000200584

032076



陈嘉鸣

S011035000110193001189

037242



刘 贇

1500000000301415

026290



陈 亮

S011035000110203001170

024378


报告编制人

曾 杰

1700000000200584

032076


报告审核人

邬长福

1200000000100179

007151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 贇

1500000000301415

026290


技术负责人

吴至军

S011035000110201000582

006933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问题:

1、无高位水池;

2、配电房杂物未清除;

3、采场南侧局部台阶偏高。

4、截排水沟局部地段淤堵。

安全对策措施:

建设高位水池;清除配电房杂物;降坡放段;疏通排水沟。

评价结论

宁都县青塘镇窑下矿区砖瓦用(炭质)页岩矿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滑坡和坍塌、**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火灾、水灾、淹溺。该扩建建设项目中存在的有害因素有:粉尘、不良作业环境,如高温、雷击对矿山人员的伤害和其他不利的环境因素等。上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本报告第六章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得到**控制。该露天开采扩建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2024.05.21

报告提交时间

2024.06.28

勘察现场人员

曾杰、陈嘉鸣

现场照片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