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钠特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钠特尔新能源会昌钠电池正极前驱体及配套硫酸镍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钠特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钠特尔新能源)成立于2023年11月29日,法定**人为张晨,注册资本壹亿元整,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子**材料制造,电子**材料销售,电子**材料研发,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等。 江西钠特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钠特尔新能源会昌钠电池正极前驱体及配套硫酸镍项目已取得备案通知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会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厂址位于化工园区扩区范围,会昌县人民****江西钠特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工建设前满足相关政策要求。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原辅材料有硫酸亚铁、硫酸铜、硫酸锰、硫酸镍溶液、镍中间品、硫酸、盐酸、液碱(氢氧化钠)、氨水、氯酸钠、焦亚硫酸钠、碳酸钠、二氧化硫、双氧水、P204、C272、P507、260#溶剂油、活性炭、氢氧化钙、氮气和柴油,过程产物有氨气,产品为钠离子正极材料前驱体、硫酸镍(晶体)、硫酸镍溶液、硫酸钴、电积铜、硫酸镁、硫酸锰溶液、硫酸锌、硫酸钠。经辨识,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氨水、氨气、氯酸钠、二氧化硫、双氧水、P204、260#溶剂油、氮气、柴油、硫酸镍和硫酸钴属于危险化学品,硫酸和盐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双氧水和氯酸钠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硫酸镍和过程产物氨气属于高毒物品,氯酸钠、二氧化硫和过程产物氨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灼烫。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该项目回收的氨水和产品中硫酸镍和硫酸钴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宋 明 | S011035000110202001258 | 019540 | |
项目组成员 | 周金鹏 | 1100000000200826 | 019540 | |
宋 明 | S011035000110202001258 | 026291 | ||
朱汝玲 | S011032000110191000378 | 028131 | ||
戴立平 | 1700000000100101 | 018974 | ||
陈嘉鸣 | S011035000110193001189 | 037242 | ||
刘 赟 | 1500000000301415 | 026290 | ||
报告编制人 | 宋 明 | S011035000110202001258 | 026291 | |
报告审核人 | 邬长福 | 1200000000100179 | 007151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1500000000301415 | 026290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1800000000100060 | 013789 | |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无 | |||
评价结论 | 江西钠特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钠特尔新能源会昌钠电池正极前驱体及配套硫酸镍项目符合**、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合理采纳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4年3月13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5月 | |
勘察现场人员 | 宋 明、周金鹏 | |||
现场照片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满 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