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92-8552077
当前位置:首页 >> 评价项目
评价项目
信丰县金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工业甲醛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4-07-26

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评价报告名称

信丰县金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工业甲醛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信丰县金吉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中端工业园,法定**人为简小平,成立于2002年11月06日,注册资本陆拾万元整,经营范围为工业甲醛溶液生产、销售。

信丰县金吉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04月25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06]0253号,许可范围为甲醛溶液(40kt/a,37%),**期为2021年06月26日至2024年06月25日。该公司2023年4月18日取得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证书编号:赣市AQBWHⅢ[2023]28号,**期至2026年4月17日。该公司现有员工16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2人。

信丰县金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工业甲醛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原辅材料为甲醇和银触媒(催化剂),氮封需要使用氮气,副反应产物为氢气和甲醛,产品为甲醛溶液。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该项目涉及的甲醇、氮气[压缩的]、氢气、甲醛和甲醛溶液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辨识,甲醇和氢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甲醛属于高毒物品,甲醇属于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的氧化反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甲醛溶液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及物料的理化特性可知,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与爆炸、中毒与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该公司自2021年04月25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生产运行正常,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职业资格证书号

从业编号

专业能力

项目负责人

 

S011035000110202001258

026291

化工工艺

项目组成员

周金鹏

1100000000200826

019540

化工工艺

 

S011035000110202001258

026291

化工工艺

朱汝玲

S011032000110191000378

028131

化工机械

戴立平

1700000000100101

018974

  

陈嘉鸣

S011035000110193001189

037242

安全工程

 

1500000000301415

026290

自动化

报告编制人

 

S011035000110202001258

026291

化工工艺

报告审核人

邬长福

1200000000100179

007151

安全工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1500000000301415

026290

自动化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1800000000100060

013789

化工工艺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序号现场存在的问题安全对策措施1甲醛车间部分物料管道未设置静电跨接设施;增加静电跨接设施。2部分物料管道的介质名称和流向标识模糊不清。完善物料管道的介质名称和流向标识。

 

评价结论

信丰县金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工业甲醛项目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一致,DCS和SIS系统设计符合要求、运行正常,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安全风险是受控制的,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2024年3月1日

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4月7日

勘察现场人员

周金鹏、宋  

现场照片

图片11.jpg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