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评价报告名称 | 信丰县金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工业甲醛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信丰县金吉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中端工业园,法定**人为简小平,成立于2002年11月06日,注册资本陆拾万元整,经营范围为工业甲醛溶液生产、销售。 信丰县金吉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04月25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06]0253号,许可范围为甲醛溶液(40kt/a,37%),**期为2021年06月26日至2024年06月25日。该公司2023年4月18日取得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证书编号:赣市AQBWHⅢ[2023]28号,**期至2026年4月17日。该公司现有员工16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2人。 信丰县金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工业甲醛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原辅材料为甲醇和银触媒(催化剂),氮封需要使用氮气,副反应产物为氢气和甲醛,产品为甲醛溶液。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该项目涉及的甲醇、氮气[压缩的]、氢气、甲醛和甲醛溶液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辨识,甲醇和氢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甲醛属于高毒物品,甲醇属于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的氧化反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甲醛溶液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及物料的理化特性可知,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与爆炸、中毒与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该公司自2021年04月25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生产运行正常,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 名 | 职业资格证书号 | 从业编号 | 专业能力 | |||
项目负责人 | 宋 明 | S011035000110202001258 | 026291 | 化工工艺 | |||
项目组成员 | 周金鹏 | 1100000000200826 | 019540 | 化工工艺 | |||
宋 明 | S011035000110202001258 | 026291 | 化工工艺 | ||||
朱汝玲 | S011032000110191000378 | 028131 | 化工机械 | ||||
戴立平 | 1700000000100101 | 018974 | 电 气 | ||||
陈嘉鸣 | S011035000110193001189 | 037242 | 安全工程 | ||||
刘 赟 | 1500000000301415 | 026290 | 自动化 | ||||
报告编制人 | 宋 明 | S011035000110202001258 | 026291 | 化工工艺 | |||
报告审核人 | 邬长福 | 1200000000100179 | 007151 | 安全工程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1500000000301415 | 026290 | 自动化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1800000000100060 | 013789 | 化工工艺 | |||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序号现场存在的问题安全对策措施1甲醛车间部分物料管道未设置静电跨接设施;增加静电跨接设施。2部分物料管道的介质名称和流向标识模糊不清。完善物料管道的介质名称和流向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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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信丰县金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工业甲醛项目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一致,DCS和SIS系统设计符合要求、运行正常,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安全风险是受控制的,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4年3月1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4月7日 | ||||
勘察现场人员 | 周金鹏、宋 明 | ||||||
现场照片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满 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