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与周边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确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承受的可容许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的定量风险评价。项目的个人风险计算结果表明,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包络线内无相应的防护目标。该软件未计算出社会风险。因此项目可容许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平面布置及常规防护设施措施的合理性:该项目生产场所、办公场所之间的间距满足安全要求,建筑结构、防火分区、防雷设施、安全出口的设置等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消防道路的净宽度、净**、转弯半径均满足运输**及消防**通行。设置的常规防护设施、防止机械伤害、防急性中毒窒息的设施和措施符合要求。 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无**明令淘汰的工艺和 设备,该项目不涉及爆炸性危险区域划分。生产工艺操作和设置的安全设施满足安全需要,生产设施的布置能**人员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安全可靠。 特种设备、强制检测设备设施监督检验情况:该项目特种设备均进行了检验检测,并取得了检验报告;安全阀、压力表、气体探头也进行了校验,校验结论合格,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 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配套性:为该项目生产配套的供水、供电、 供气、供热等满足需要。 人员管理及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公司现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司马忠志具备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学历,分管生产负责人廖志刚具备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学历,分管设备和技术负责人刘诗祯具备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10人,配有两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具有大专以上化工及安全专业相关学历。该公司制定了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该公司已为从业职工交纳了工伤**。该公司对操作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教育,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应急救援**性:赣州吉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向在赣州市赣县区应急管理局办理了备案,备案号:36072120220035号,详见附件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表。该公司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制定了演练计划并进行了演练,应急救援准备充分**。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本项目新增工艺不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本期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二氧化硫、氯酸钠、乙炔和天然气。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本项目生产单元及贮存单元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贮存量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整改提升后所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劳 动安全措施符合《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 赣州吉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5000 吨镍钴新能源材料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整改提升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风险在**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整改提升内容**完成,整改提升后现场与设计一致。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对本次安全验收评价提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符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