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名称 | 赣江新区诺科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方大特钢年产120万吨废钢渣水渣综合再利用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赣江新区诺科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5月28日,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云山工业园荣祺大道西段北侧,法定**人金国*,注册资金贰仟万元整,是郑州沃特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境保护监测(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郑州沃特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郑州沃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注册资金42850.7385万元,是通过**发改委备案(第二批)的节能服务企业。主要从事节能节电、固废利用、余热发电等项目技术服务,通过 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火电、水泥、钢铁、铝业、化工等高能耗企业提供节电或固 废利用综合解决方案。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 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由公司对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在合同期内公司拥有节能设备所有权,与用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回收投资和实现**,在合同结束后,设备所有权和**节能效益归客户所有。目前已在多家火电、水泥、钢铁企业实施了项目,取得节能降耗的“双赢”的效果。 赣江新区诺科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约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合作协议,为方大特钢提供年消纳130.32万吨钢铁渣综合处理方案,其中消耗水渣105.6万吨,钢渣尾渣24.72万吨。建设规模为年产1×120万吨双掺粉生产线;采用辊压机终粉磨系统生产钢渣水渣双掺粉,产品满足S95级矿粉标准。 该建设项目于2023年8月由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完成《赣江新区诺科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方大特钢年产120万吨废钢渣水渣综合再利用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24年1月由天津华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赣江新区诺科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方大特钢年产120万吨废钢渣水渣综合再利用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该项目工程设计单位为天津华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监理单位为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装置已通过安全性能考核达标验收合格,系统运行稳定,性能指标已达到设计要求,并进行竣工移交。项目现已建成并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试生产,试生产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现申请项目竣工验收。 本次新建验收项目主要涉及钢渣矿渣储料场、钢渣矿渣粉制备楼、成品库、卸料仓、办公楼、生产综合用房、水泵房及控制室、地磅房、1#、2#门卫室和附属设施等。 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原辅料有水渣、钢渣、天然气及铲车使用的柴油,其中天然气采用管道输送,不涉及厂内储存,铲车使用的柴油用完即在附近加油站加油,不涉及储存。 赣江新区诺科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3年5月9日取得《永修县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关于赣江新区诺科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方大特钢年产120万吨废钢渣水渣综合再利用项目备案的通知》,项目统一代码为:2305-360425-04-01-621794。 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 知 》(应急厅〔2019〕17号),该项目属于建材行业。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总局令第77号修改)要求,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为此,赣江新区诺科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其新建项目工程安全设施的验收评价。 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了评价组,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在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类比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伤害、灼烫、中毒与窒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淹溺、其他伤害等;存在的有害因素有:粉尘、噪声危害、高温热辐射、低温、不良采光、振动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柴油、天然气;经辨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单元及储存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设施设备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物料安全性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配套性、周边环境适应性和应急救援**性、人员管理和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要求,划分了评价单元;对划分的评价单元选择了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评价组成员和委托方进行了及时的沟通,并提出了改进建议,企业根据评价公司提出的改进建议投入了安全资金,进行了认真的整改。 本次安全评价范围为:赣江新区诺科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方大特钢年产120万吨废钢渣水渣综合再利用项目所涉及的各工艺系统及辅助配套系统。主要如下: 赣江新区诺科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方大特钢年产120万吨废钢渣水渣综合再利用项目工程的选址、总平面布局、主体装置、储运设施及项目配套的给排水、供配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符合性,主要包含:生产区——钢渣矿渣储料场、钢渣矿渣粉制备楼、成品库;配套辅助设施——水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池、地磅房等配套设施及相关**设施;生活区——办公楼、生产综合用房、门卫室。其中除办公楼为利旧建筑,其他建构筑物均为新建。 厂外运输及其运输工具不在评价范围内。总平面布置图内二期料棚一及二期料棚二为根据业务需要于后期建设,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评价内容主要为检查建设项目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物料与设施设备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和应急救援**性、人员管理和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从整体上评价建设项目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若评价项目的生产装置、工艺设施、储存状况、使用性质及周边环境发生变化,本评价结论不再适合。 该企业涉及的环境、消防及产品质量等问题则应执行**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本评价引用的**、消防方面的法规标准与安全评价有**的关联,环境保护与消防应以其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项目涉及的职业卫生方面应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本评价只对涉及有害因素做一般性评述。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朱洪忠 | 1500000000200337 | 026776 | ||||
项目组成员 | 朱洪忠 | 1500000000200337 | 026776 | ||||
邹孝琴 | S011035000110203001181 | 040635 | |||||
王立 | CAWS350000230200190 | 031929 | |||||
报告编制人 | 朱洪忠 | 1500000000200337 | 026776 |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S011035000110201000616 | 02618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戴立平 | 1700000000100101 | 018974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1800000000100060 | 013789 | ||||
评价结论 | 赣江新区诺科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方大特钢年产120万吨废钢渣水渣综合再利用项目的选址、周边环境、总图运输符合安全要求;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 项目运行后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中毒与窒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淹溺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粉尘、噪声危害、高温热辐射、低温、不良采光、振动等;针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企业采取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风险可控,其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方面具备竣工安全验收的条件。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4.7.1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8.30 | ||||
勘察现场人员 | 朱洪忠、邹孝琴 | ||||||
现场照片 | 右一为企业人员,其他为评价人员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