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井冈山分中心吉安市公路局井冈山公路综合养护中心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井冈山分中心(机构改革前单位名称为吉安市公路局井冈山分局)是一家事业单位,位于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新城区茅坪路。法定**人为曾飞,业务经营范围为:公路养护、公路建设、测量及规划。 井冈山市所管辖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大中修项目及升级改造、新建项目需要使用沥青混凝土和水泥稳定碎石。应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建设集公路养护、公路应急抢修、应急物质储备功能的多功能公路综合养护中心的要求,以及综合考虑公路修建成本等实际情况,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井冈山分中心在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古城镇中江坪(356国道921公桩500左侧)建设吉安市公路局井冈山公路综合养护中心项目。项目增加投资,由临时工程申报为**性工程,调整了办公和沥青搅拌站的建筑面积。 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井冈山分中心调整生产发展,项目进行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沥青搅拌站、养护中心办公用房、沥青站料仓及其他配套用房,二期建设水稳搅拌站、水稳站料仓。本次评价范围仅对一期建设工程评价,后续规划其它建筑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井冈山分中心于2019年01月14日取得了井冈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 :2018-360881-48-03-015155。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版本]中的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 ||||
项目组长 | 周金鹏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周金鹏 | 报告审核人 | 邬长福 | ||
技术负责人 | 吴至军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周金鹏、何应强、陈嘉鸣 | ||
现场工作人员 | 周金鹏、何应强、陈嘉鸣 | ||||
主要任务 | 1、安全验收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建设项目安全验收提供科学依据,对未达到安全目标的系统或单元提出安全补偿及补救措施,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2、检查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是否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评价建设项目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从整体上评价建设项目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4、为建设项目安全验收提供技术资料。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年10月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月 | ||
其它 |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版本]中的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涉及生产车间(沥青混凝土生产装置区)及其他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 1、该项目使用到的原辅料为:碎石料、矿粉、沥青、重油、导热油。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不涉及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井冈山分中心吉安市公路局井冈山公路综合养护中心项目(一期)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工程风险较小; 3、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有机械伤害、中毒窒息、触电、火灾;粉尘、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粉尘等)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等。各操作岗位的危险都属于“可能危险,需要注意”级别。 4、工程选址在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古城镇中江坪,该项目的选址、自然条件、总体布局、周边环境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河道保护条例》的要求。 5、综上所述: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井冈山分中心吉安市公路局井冈山公路综合养护中心项目(一期)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可以满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具备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