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赣县区石油分公司石芫加油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赣县区石油分公司石芫加油站,从事成品油储存经营的普通合伙公司,经营单位法人为江道勇。其站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石莞乡沙洲坝 。站区用地为单独所有,于2014年9月登记。该加油站已运营多年,加油设施部分存在老化,为满足周边群众的用油需求、完善加油站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能力,拟在原址对加油站进行改造(除站房未改)。本站改造后油罐区内设2台油罐:0#柴油罐30㎡1台,92#汽油罐30m³1台,总容量为60m³,折算容量为45m³,油罐采用双层油罐,加油机设2台四枪加油机。本站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要求属于三级加油站。 该站成立日期为2001年12月0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MA7D9TFW7X。经营范围包括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该站已获得江西省商务厅及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的规划布点。于2022年3月15日取得赣州市赣县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203-360721-04-01-888846),由河北海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2022年4月7日已取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安全条件审查批复,2022年12月15日已取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由江西力宏钢结构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施工。 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物料为92#95#汽油和0#柴油,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安监总局等十部委公告2015年第5号)《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委公告2022年第8号) 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5号(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正)、《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应急字【2021】100号文的要求,企业应对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以判断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对**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的符合性,并检查相关安全配套设施“三同时”的**性。 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赣县区石油分公司石芫加油站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其三级加油站安全验收评价,组成了评价组;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评价组于2023年7月10日完成了风险分析、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和类比调查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制定了评价实施计划。评价组在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了该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伤害、触电、高处坠落、中毒与窒息、噪声、高温与辐射、有害化学物质等;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基础上,根据加油站加油作业工艺程序、站区内功能区域特点,划分了评价单元;对划分的评价单元及单元内的危险、有害因素选择了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逐项进行分析、评价,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控制对策措施。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加油站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的精心指导,在此深表谢意。本报告存在的不妥之处,敬请各位**和专家批评指正。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赖彩霞 | 联系电话 | 15970184052 | ||
项目组长 | 田美智 | 技术专家 | |||
报告编制人 | 田美智 | 报告审核人 | 施祖远 | ||
技术负责人 | 吴至军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嘉鸣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吴至军 邬长福 刘赟 陈亮 | ||
现场工作人员 | 田美智、邬长福、吴至军 | ||||
主要任务 | 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资料、安全技术与管理资料和加油站资料,针对加油站生产运行过程中安全设施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对其安全设施建设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验收评价报告,以作为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年9月6日、10月25日、11月6-7日、12月1日、12月6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12 | ||
其它 | ①该加油站为成品油零售企业,属三级加油站。 ②该站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汽油,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要求均得到落实。 ③该站生产单元加油区和储存单元油罐区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石芫加油站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物质的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经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监控、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和**危险化学品;项目涉及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应根据“汽油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原则”要求的措施完善安全、应急设施和资源;依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版)》管控措施进行检查,加油站对汽油进行储存定置化管理,设置油罐区**储存汽油,并制定各种管理制度,依法依规严格管理。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通过本报告分析,可以知道本项目投入经营后仍将面对多种危险因素,如火灾、爆炸,电气伤害、**伤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而项目*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对此加油站全体员工**保持**的安全防护意识。 ④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该站作业均为一般危险或稍有危险,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⑤对该加油站储油罐区进行危险度评价,储油罐区为**危险。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等措施,危险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⑥该加油站站址、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安全设施符合**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⑦加油站安全现场检查经整改后符合要求。 ⑧该加油站现场情况和设计总平面布置图总体相符,安全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⑨该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齐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可以满足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综上所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赣县区石油分公司石芫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经营条件。 | ||||
评价人员与业主在评价现场的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