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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武宁县横路加油站
更新时间:2019-11-26

项目名称

武宁县横路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武宁县横路加油站是一家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场所为九江市武宁县横路集镇,站区占地面积2781.29m2。站区内设置有税控燃油加油机2台(1台双枪、1台单枪)及配套的工艺管线,设有25m3的92#汽油储罐1台,25m3的95#汽油1台和25m3的0#柴油储罐1台,油品储罐总容积为75m3(折算为汽油为62.5m3)。按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原则,该站属三级加油站。
     该站于2016年11月08日由原九江市安监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九危化经字[2016]000267号),**期至2019年11月07日。

委托单位联系人

黎晖

联系电话

13970203026

项目组长

彭永进

技术人员

——

报告编制人

彭永进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汝玲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王立

现场工作人员

彭永进、王立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19.9.4

报告提交时间

2019.9.24

其它

该企业属三级加油站,主要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经营的油品有0#柴油、92#汽油和95#汽油。
     该项目为一功能集中的加油站,且设备设施集中在站区内,根据空间相对独立、事故范围相对固定、具有明显特征界限的原则,评价小组确定将其划分为一个评价单元。选择安全检查表法和危险指数方法进行评价。
     1、加油站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液体,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火灾、爆炸等。
     3、该站的选址、自然条件、总体布局、周边环境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4、采用检查表法评价,该站总体上符合零售经营成品油的安全经营条件。
     5、采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评价,结果为该站汽油罐固有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中等,经安全补偿措施后危险等级降为较轻,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6、企业涉及的安全条件、安全经营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可以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