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德安县丰林镇王瑞青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德安县丰林镇王瑞青采石场创建于2005年4月,投资经营者为阮宜庆,为个体独资企业,主要从事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采石场原矿区面积0.0174km2,年产量10万t,为一露天山坡型采石场。因原矿区矿体已剩不多,2012年采石场申请了扩建,扩建后矿区面积0.0323km2,开采规模提高为22.5万t/a,并由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全预评价报告,河北宏达绿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露天开采方案与安全专篇》;后因与相邻采石场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法规300m安全距离的要求,该采石场缩小矿区范围,矿区面积缩至0.0222km2,由地质普查单位、矿业咨询单位和设计等单位,分别进行了地质普查、编制了《江西省德安县丰林镇王瑞青采石场上屋王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缩小矿区范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德安县丰林镇王瑞青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2016年10月应采石场要求,江西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对原设计进行了变更,且设计变更后,由九江市安监局于2016年10月24日组织专家评审,由于并于2016年12月8日出具了审查批复(九安监管一字[2016]32号)。 后又因矿界距民房距离不足,矿山《采矿许可证》变更了开采范围,开采范围面积变更为0.01493km2,2018年4月由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省德安县上王屋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发利用方案(变更开采范围)》,2018年10月由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德安县丰林镇王瑞青采石场德安县上王屋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2018年11月由江西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德安县丰林镇王瑞青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由于矿区(安全开采范围)西北215m茅山小二型水库未实质性降等为山塘,设计审查未通过,直至2020年10月19日九江市应急管理局收到了德安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德安县茅山水库降等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经2020年10月6日局务会再次研究通过,于2020年10月29下达了设计审查批复。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阮宜庆 | 联系电话 | 13870248800 | ||
项目组长 | 戴立平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戴立平 | 报告审核人 | 彭永进 | ||
技术负责人 | 浦鹏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汝玲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戴立平、王义文、徐芳 | ||
现场工作人员 | 戴立平、徐芳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采场、防排水、汽车运输、供(配)电设施、通信系统、矿山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以及矿山、交通、电气安全标志状况进行勘察,进行《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及《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等进行了判定,得出是否安全设施验收条件的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12.2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2.5 | ||
其它 | 1)经过安全检查分表的对照检查评分,采石场露天开采工程否决检查项11项,**符合;普通检查项88项,符合84项,符合率95.4%,故该采石场露天开采工程安全生产条件能满足安全生产活动。 2)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生产时应严格执行自上而下分台阶逐层开采的顺序开采,台阶**、宽度、台阶坡面角应符合《德安县丰林镇王瑞青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配电房、破碎封闭大棚、材料库、工具房等在安全警戒线以内,放炮作业时应撤离建(构)筑设施内的所有人员至安全警戒线以外等。 综上所述,德安县丰林镇王瑞青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通过前期建设和试生产,开采现场总体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安全设施总体符合《德安县丰林镇王瑞青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评价结论:德安县丰林镇王瑞青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开采范围内)安全设施具备安全竣工验收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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