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企业属三级加油站,主要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经营的油品有0#柴油、92#汽油、95#汽油。 该项目为一功能集中的加油站,且设备设施集中在站区内,根据空间相对独立、事故范围相对固定、具有明显特征界限的原则,评价小组确定将其划分为一个评价单元。选择安全检查表法和危险指数方法进行评价。 1、加油站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液体,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火灾、爆炸等。 3、该站的选址、自然条件、总体布局、周边环境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4、采用检查表法评价,该站总体上符合零售经营成品油的安全经营条件。 5、采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评价,结果为该站汽油罐固有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中等,经安全补偿措施后危险等级降为较轻,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6、结论:该站涉及的安全条件、安全经营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风险可控,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能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 |